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审批
福建-泉州-南安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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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备注/文号:南**公示〔2025〕95号
发布机构:****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19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时间:2025-08-19 15:09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政府批准,****决定以协议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

土地用途

土地面积(公顷)

出让年限

成交价

(万元)

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受让单位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1

**市XY****008号

仑苍镇大宇村

可分割的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

5.7694

44

541

1.4≤FAR≤3.0

≥40%

/

50米

****

2

**市XY****004号

****社区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体育用地

1.146

50

876

FAR≤1.0

≤50%

≥30%

30米

**市****公司

二、公告期: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4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告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如本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在公告期没有异议,我局将按规定程序与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其他事项

该地块出让地价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排污费、教****政府规费,相关税费由用地单位承担缴交。用地单位需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草签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支付土地成交价款的20%作为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剩余部分在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出让金。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所有者权益科

单位地址:**市溪美街道**路77号

邮政编码:362300

联系电话:0595-****0625

联 系 人:陈先生

****

2025年8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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