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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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犬只收容服务结果公告 | | | 撰写单位: | **** | 发布时间: | 2025-08-25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 二 、 项目名称:犬只收容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犬只收容服务 供应商名称:**市朋跃梅花鹿文化旅游园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省**市**区**街10号楼1单元103号 中标(成交)金额:350,000(元) 评审总得分:83.8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犬只收容服务 服务类 名称:犬只收容服务(C****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1、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机关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3****机关开展养犬专项整治。 2、供应商应自行配备控犬皮卡车一台,同时配备禁养犬处置人员,24小****机关强制收容流浪犬、禁养犬等犬只,由专业兽医对收容犬只进行饲养、消毒,注射疫苗,全部登记建档存档,登记率、防疫免疫接种率达到100%。 3、****机关每周开展纠正市民在公共场所违规养犬、遛犬等违法行为,强制收容禁养犬。 4、对收容的犬只严禁恶意杀害。 5、对被收容的犬只建立完整的档案以及疫苗、免疫证领取及使用台账。 6、被暂扣的犬只出现死亡或者其他伤害,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7、供应商每日应对犬舍进行打扫,清洗犬舍地面,保持犬舍卫生环境。 8、****政府组织的狂犬病防治活动,做好社会宣传工作,认真履行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狂犬病疑似病例立即报告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时处置。 服务要求:一、场地要求: *1、现有场地面积5000平以上,四面均有防护搭施,严防犬只出逃,具备办公用房(现有,且需具备基础办公条件),犬舍面积800平以上(犬舍材质为彩钢房、砖房等以上建筑结构(不包含大棚结构房),建筑面积800平以上,高度2米以上;地面为混凝土地面,采用沟槽,具有排水作用;采用隔栏将整体建筑划分为55个大舍,其中15个暂扣犬舍,30个流浪犬犬舍,10个禁养犬犬舍;同时需配备额外犬笼(标准型犬笼,不低于:长59*宽38*高68)10个以上,该犬笼用于犬只领养对外宣传展示;以上要求为在现有犬舍的基础上,可以部分**,最终犬舍面积达到800平以总体面积计算。 *2、具体服务设施清单如下: 租用土地经费犬含建筑面积800平以上,可收容犬只300只以上。 打更、饲养犬人员工资打更人员工资、保洁值守,对发生问题的犬只及时进行处理随时接 待弃葬、领养的群众,两名。2人*12月 聘用****机关进行犬只收容,可随时驾驶补犬车辆名配合**1人*12月 捕犬车辆经费包括车辆燃油费、保养费、维修费 饲养收容犬只犬根费用 按照年预算180只计算180只*365天 水电费犬只收容所 水电费12月 *3、场所位置要求距离市区五公里以外,且周边不得有住户。 二、项目服务要求: *1、供应商中标后,应****机关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三天****机关开展养犬专项整治。 *2、配备禁养犬处置人员,24****机关强制收容流浪犬、禁养犬等犬只,对收容犬只进行饲养、消毒,注射疫苗,全部登记建档存档,登记率、防疫免疫接种率达到100%。 *3、24小时安排专人看守收容犬只。 *4、****机关每周开展纠正市民在公共场所违规养犬、遛犬等违法行为,强制收容禁养犬。 *5、对收容的犬只严禁恶意杀害。 *6、对被收容的犬只建立完整的档案以及疫苗、免疫证领取及使用台账。 *7、被暂扣的犬只出现死亡或者其他伤害,由成交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8、****政府组织的狂犬病防治活动,做好社会宣传工作,认真履行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狂犬病疑似病例立即报告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时处置。 9、供应商具备动物诊疗许可证****公司有**关系,供应商应有具备兽医资格证书人员。 *10、成交人履行完合同开具票的更与目服务内容一致。 *11、成交人提供的场地仅用于收容本次招标的犬只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根据采购单位实际需求,成交供应商需要在合同签订3****机关对犬只进行收容,提供犬只收容寄存服务;如有后续完善改建或维护工作,不影响提供犬只收容寄存服务。 服务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标准执行,认真合格的履行招标人所要求的每项任务。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根据采购单位实际需求,成交供应商需要在合同签订3****机关对犬只进行收容,提供犬只收容寄存服务;如有后续完善改建或维护工作,不影响提供犬只收容寄存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占国、巴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犬只收容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462.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顺****路东段 联系方式:024-****97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顺**浑**路21-1号楼 联系方式:024-****62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实、于淼 电 话:024-****6202 十、附件 采购文件:犬只收容招标文件8.13.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犬只收容服务 供应商名称:**市朋跃梅花鹿文化旅游园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png | | | | | | | | |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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