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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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提升农民综合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公开遴选2家培训机构承担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申报条件,通过现场评审,综合评比,择优遴选培训机构。

二、申报条件

报名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合法合规运营:成立3年以上(含3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农业农村部教育培训管理系统注册3年以上;财务状况良好,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失信记录;

2.教育培训资质:具有农业技能培训、农民教育培训资质;

3.硬件设施达标:拥有自有或长期租赁(租赁期不少于3年)的教学场所,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教学设施设备齐全,包括多媒体教室、实训场地、实验仪器等,能满足培训教学和实践操作的需要;具备必要的食宿条件或能与周边正规食宿场所建立长期**关系,保障学员培训期间的食宿安全与质量,能一次性承担150人左右的培育任务;

4.师资力量雄厚:拥有稳定的、结构合理的专兼职师资队伍,专兼职教师总数不少于15人。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10人,专职教师高级职称占比达40%以上,大专学历占比达80%以上;兼职教师应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并具备中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

5.管理制度完善:具有健全的培训管理制度,涵盖教学管理(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制定与执行、教学质量评估等)、学员管理(包括学员考勤、考核评价、奖惩机制等)、财务管理(包括培训资金使用规范、预算管理、财务报销流程等)、档案管理(包括培训资料整理归档、学员信息管理等)等方面,确保培训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优先条件

1.过往业绩突出:近3年内承担过县市级及以上农民教育培训项目,且培训效果良好,提供项目合同、验收报告、学员满意度测评结果(需达到95%以上)等相关证明材料;

2.产业带动显著:开展过与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的培训工作,结业学员数量近3年(2022-2024)达到450人以上;在推动学员创业就业、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三)其他条件

1.培训方案科学:能够紧密结合县域内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和农民需求,制定详细、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培训方案。方案需明确培训目标、课程内容(涵盖农业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市场营销、政策法规等方面)、教学方式(如理论授课、实践操作、现场观摩、线上学习等相结合)、时间安排(精确到每天的教学内容和学时分配)、考核方式等;

2.跟踪服务完善:具备完善的跟踪服务机制,承诺能够为学员提供为期不少于1年的技术指导、信息咨询、市场对接等后续跟踪服务,帮助学员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供跟踪服务计划和具体措施,以及过往开展跟踪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服务记录、学员反馈等)。

三、申报材料

申报机构需按要求提交全面真实并加盖培训机构单位公章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表:《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申报表》,需详细填写机构基本信息、师资情况、教学设施、培训业绩等内容,加盖单位公章;

2.机构简介:包括机构发展历程、业务范围、组织架构、人员规模等方面的介绍;

3.资质证明: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证照复印件;

4.硬件设施证明:培训场所、教学设备设施、食宿等硬件条件证明材料,如场地租赁合同(如有租赁)、设备清单及购置发票复印件、食宿**协议(如有**)及相关场所图片等;

5.师资队伍材料:师资队伍情况说明,包括教师名单(注明专兼职)、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培训经历、教学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教师聘任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如有兼职教师);

6.管理制度文本:教学管理、学员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的详细文本;

7.过往业绩材料:近三年承担县级及以上农民教育培训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项目合同、资金使用明细、验收报告、学员满意度测评结果(需达到95%以上)等复印件;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培训工作的业绩证明材料,如培训结业学员名单、学员创业成功案例、产业带动情况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8.培训方案与跟踪服务材料:近3年的高素质农民培训方案;跟踪服务机制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跟踪服务计划、服务记录模板、学员反馈案例等;

9.诚信承诺书:申报机构出具的申报资料真实性的承诺函,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所有申报材料需按顺序编排目录、页码,胶装成册,一式3份,并提供电子文档(PDF格式,内容与纸质材料一致)。

四、申报时间与方式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18:00止,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方式:申报机构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办公室(收件人:岳美智;联系电话:187****5400;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机构名称]+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材料”)。

五、遴选程序

(一)初审:县农业农村局将对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以及机构是否符合基本遴选条件,初审合格的机构将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二)评审:****小组,对初审合格的机构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内容包括申报机构的资质条件、师资力量、教学**、培训方案可行性等方面。评审小组将根据评审标准进行打分,按照得分高低确定拟入选机构名单;

(三)公示:将拟入选****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农业农村局反映,经调查核实后,对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将取消入选资格;

(四)签订培训协议: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签订委托培训协议。

六、监督管理

1.入选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培训合同和相关要求开展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县农业农村局将定期对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培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

2.建立培训质量评估机制,培训结束后,组织对培训机构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后续年度遴选的重要依据。对培训质量不高、学员满意度低、存在违规行为的培训机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减少培训任务直至取消培训资格等处理;

3.加强对培训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规范使用。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培训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1.申报机构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入选的,取消培训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本次遴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向申报机构收取费用或谋取不正当利益。如发现违规行为,****农业农村局或相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3.****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在遴选过程中,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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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5日


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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