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埋场腾退工程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2025年8月18日,****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成立验收****填埋场腾退工程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验收组由****(建设单位)、**县****公司(运营单位)及3名专家等人员组成。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工程环境保护执行情况介绍和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对工程现场及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仔细核查,查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和评议,形成以下验收组检查组意见: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填埋场腾退工程项目(一期)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规模:填埋经稳定化处理后的飞灰为27t/d,阶段性库容6万吨。
建设单位:****
运营单位:**县****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为**市(**)静脉产业园一期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填埋场,分为应急库区(1#库区)和2#填埋库区。
项目环评批复日填埋飞灰量为27t/d,其中一期填埋库容约2×104m3,二期填埋库容约为26×104m3,设计填埋总库容约为28万m3。处置陈腐生活垃圾约17.15万吨、防渗改造58329.00m2、**垃圾坝23077.00m3、门卫值班室24.00m2、淋溶液导排层1089.00m2、导排设施、地磅检测设施、配电工程及其它工程。
环评批复后,工程编制了初步设计说明,初设设计中填埋总库容变为21万m3,其中:一期1#填埋库容6万m3、二期2#填埋库容15万m3,日填埋飞灰量为27t/d。处理陈腐垃圾9.98万吨,防渗改造33193m2,建设垃圾坝8462m3、淋溶液导排层990m3、门卫值班室21.88m2,仓库103.84m2,配套建设地磅、导排、配电等工程。
目前实际完成一期工程,包括建设1#填埋库容6万m3,日填埋飞灰量为27t/d。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委托****于2022年7月编制完成《****填埋场腾退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于2022年11月17****环境局《关****填埋场腾退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咸环保审[2022]26号)。2025年6月,基本满足验收条件,****对该项目开展监测验收。
(三)投资情况
该项目属于改建项目,项目实际总投资95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64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一期工程,包括建设1#填埋库容6万m3,日填埋飞灰量为27t/d。
二、项目变动情况
表1 变更内容说明一览表
| 序号 | 项目 | 环评阶段 | 验收阶段 | 变更原因 | 环境影响 | |
| 1 | 建设主体 | 项目建设单位为**** | 运营单位为**县****公司 | 实际运行单位调整 | 无 | |
| 2 | 建设内容 | 主体工程规模 | 1#应急库区库容2万m2,日填埋飞灰量为27吨 | 1#应急库区库容6万m2,日填埋飞灰量为27吨 | 初步设计过程中根据实际地形对填埋规模进行了重新核定 | 根据初步设计说明及批复,一期库容对比可研及环评阶段虽然有所增加,但飞灰填埋区总库容为对比环评减少6万m3 |
| 3 | 临时工程 | / | 应急填埋区(1#库区)设置了渗滤液临时暂存池,用于用于暂存残存2#填埋区残留的垃圾渗滤液。 | 2#填埋区正在铺设防渗工程,而填埋区内还残留垃圾渗滤液,****填埋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不足以一次性处理这部分渗滤液,需要将渗滤液移出2#填埋区。 | 临时暂存池与其他填埋区采用坝体分隔,并采用2mm厚HDPE光面膜进行了防渗处理;且暂存池内渗滤液每****填埋场无数处理站处理,暂存池中渗滤液处理完后,临时暂存池将被拆除。临时暂存池内渗****填埋场导致渗滤液增加,不拆除后****填埋场库容。 | |
| 3 | 环保设施 | 废气 | 对运输车辆应采取严格限制超载、采用密封车辆运输、道路硬化处理、厂区内道路采取定时洒水等措施 | 对运输车辆应采取严格限制超载、采用密封车辆运输、道路硬化处理等措施 | 经常喷水会导致淋溶水的增加,建设单位采取分层填埋的方式 | 单次层数为3层,填完3层后采用30cm土进行覆盖并压实,当天压实后采用HDPE膜临时覆盖。通过每日覆盖和中间覆盖模式,堆体扬尘产生量极少,本次验收检测结果均符合排放限值要求 |
| 废水 | 飞灰渗滤液(淋溶水)经导排系统收集后排****填埋场****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尾水通过附近沟渠排入桂花港 | 淋溶水导排管收集至淋溶水导排井中,再经排水管送入****发电厂浓水池 | 设计变动 | 飞灰填埋场淋溶水处理方式变化不增加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不会对环境造成更多不利影响 | ||
| 固废 | 淋溶水处理产生的污泥,须经有资质的部门鉴定,若为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若为一般固废则拉至填埋区填埋处理 | / | 淋溶水变化处理方式后,不再有污泥产生。 | 减少淋溶水污泥产生,不会增加环境负面影响, | ||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可知,项目主体发生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范围。****环境局于2023年9月1日出具了《关于有关事项申请变更的复函》。从复函可知,运营单位的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加30%及以上的”属于重大变动。项目一期库容对比原环评增大4万m3,增加量达到200%,但根据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总库容为对比环评减少6万m3,从项目整体上来说,一期库容的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
临时暂存池与其他填埋区采用坝体分隔,暂存池采用2mm厚HDPE光面膜进行了防渗处理;且暂存池内渗滤液每****填埋场无数处理站处理,暂存池中渗滤液处理完后,临时暂存池将被拆除。临时暂存池内渗****填埋场导致渗滤液增加,不拆除后****填埋场库容。不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包含条款,不属于重大变动。
对比项目环评报告,项目在垃圾开挖、运输过程中产生的TSP的产生量及无组织排放预测浓度较高,其无组织预测最大落地浓度为0.115mg/m3。且报告中提出:飞灰经预处理后已经实现螯合稳定化,且填埋时采用吨袋包装不裸露于空气中,其堆体不易起尘。建设单位采取每日覆盖和中间覆盖模式,因此堆体扬尘产生量极少,可以忽略。
淋溶水处理措施变化后,将原本处理达标后直排的生产废水进行综合利用,以达到废水零排放。《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增加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或者其他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以及“新增废水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的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
**县****公司于2023年8月编制了《****填埋场腾退工程(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后表示,项目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环境局于2023年9月1日出具了《关于有关事项申请变更的复函》,明确提出“飞灰填埋场淋溶水处理方式变化不增加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不会对环境造成更多不利影响,同意该项变更”。
综上,项目变更不属于重大变更。
四、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
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厂区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46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硫化氢最大浓度0.04mg/m3,氨最大浓度0.1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8,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
噪声: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1—▲4点位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5.9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9dB(A),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地下水: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周边地下水背景井☆1、北侧扩散井☆2、跟踪监测井☆3中砷、镉、六价铬、铜、锌、铅、汞、镍、钒、锑、钴、铍、氰化物均为未检出,飞灰填埋场各项特征因子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三类标准要求,且说明项目淋溶水未对周边地下水造成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周边土壤中砷、镉、铜、铅、汞、镍、锑、铍、钴、钒浓度分别为5.22mg/kg、0.24mg/kg、32mg/kg、38.9mg/kg、0.0907mg/kg、36mg/kg、4.6mg/kg、2.65mg/kg、15.1mg/kg、116mg/kg,氰化物及其他基本因子均未检出,各项污染因子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五、建议和要求
1、进一步明确验收范围,完善验收范围图。
2、进一步梳理项目淋溶水、渗滤液等废水收集管网分布和处理情况,充分调查淋溶水、渗滤液的产排和处理情况,完善废水处理记录台账,确保废水有效处理。
3、调查明确临时暂存池规格、使用时间、防渗漏措施落实情况。
4、补充场区防渗漏系统、导排系统施工过程的监理等支撑材料,完善环保措施和监控设施等现场照片。
5、按要求落实环境风险三级防控措施,开展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工作,附项目应急预案备案资料。
6、完善场区及配套设施、管网的标示标牌设置,加强场区运营和台账等管理。
7、补充淋溶水处理协议等相关附图件。
六、验收组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 施,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进一步落实上述整改要求且完善验收监测报告的前提下,具备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填埋场腾退工程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验收组
2025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