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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8月25日我局拟对1个仓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5日-2025年8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1-****2932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经开区赵声路398****中心2楼C03号窗口
附: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名称 |
**智能化仓库项目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新材料园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4487.69万元,**一座4层智能化丙类仓库和一座3层智能化丁类仓库,****公司的物料储存周转的需求,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行,提升生产效率。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管理,从源头削减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三)本项目不新增废气排放。 (四)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行车、货梯、空调等,应严格落实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位置、对高噪声设备加强减振支撑等降噪措施。 (五)本项目不新增固体废物排放。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