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生态环境局2025年8月25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审批
云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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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2025年8月25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索引号
****
发文机构
****环境局
公开目录
行政审批事项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5-08-25 15:04:20

****环境局2025年8月25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8月27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86-****720、****181****分局);传 真:0886-****569

通讯地址:怒**泸****生态环境局;邮 编:673199

项目名称

****水泥拌合站

建设地点

**省怒**贡山县茨开镇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省****设计院

项目概况

项******社****处理厂空置办公楼和土地进行建设,为市政配套建设项目,运营期限为两年,产品混凝土仅为“中交建筑工程”项目配套使用,不外售。

建设地点:**省怒**贡山县茨开镇思姑村附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8°41′49.677″,北纬27°42′57.174″。项目投资: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23.9%。

占地面积:2892.67m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社****处理厂空置办公楼和土地进行建设,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拌合站、骨料堆棚等工程,设置1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年产10万m3(24万t)商品混凝土。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项目施工期

施工期产生施工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

施工期采取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施工扬尘管控措施。施工场地周边设置截排水沟,雨天地表径流、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少量洗手废水收集后由临时沉淀池(15m3)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严禁废水排入怒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回收部分回收****收购站,不能回收部分运至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清运至附近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一)环境空气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筒仓粉尘、搅拌机投料和搅拌粉尘,以及砂石料卸料、堆存、配料、转运粉尘和车辆运输扬尘等,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

(二)地表水环境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搅拌机、车辆、实验设备清洗废水和场地冲洗废水。

(三)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装载机、搅拌机、风机等设备噪声,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固废为废矿物油(HW08,900-249-08)、含油废抹布和手套(HW49,900-041-4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除尘设备收集粉尘(SW59,900-099-S59)、实验室废混凝土块(SW59,900-099-S59)、沉淀池沉渣(SW07,900-099-S07),生活垃圾包括其他生活垃圾(SW64,900-099-S64)、化粪池污泥(SW64,900-002-S64)、餐厨垃圾和隔油池油脂(SW61,900-002-S61)。

(五)地下水、土壤环境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搅拌机、车辆、实验设备清洗废水和场地冲洗废水。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措施

施工期采取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施工扬尘管控措施。施工场地周边设置截排水沟,雨天地表径流、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少量洗手废水收集后由临时沉淀池(15m3)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严禁废水排入怒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回收部分回收****收购站,不能回收部分运至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清运至附近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措施

(一)环境空气

有组织排放项目设置2个筒仓,水泥、粉料进料粉尘通过筒仓仓顶设置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共2台,除尘效率99.7%)处理后通过仓顶排气筒排放。搅拌机投料、搅拌粉尘通过投料口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由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7%)处理,最终由DA003排气筒排放。单个筒仓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为3.85mg/m3,DA003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为4.8mg/m3。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可达《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标准限值,即:颗粒物≤20mg/m3。

无组织排放砂石料卸料、堆存、配料、转运粉尘、车辆运输扬尘,以及未有效收集的搅拌机投料、搅拌粉尘无组织排放。《报告表》提出,骨料堆棚为钢结构封闭式,内设置1套喷雾降尘系统;搅拌机配备1套喷雾降尘系统,配料仓设置喷雾降尘系统,皮带输送机廊道全封闭。《报告表》核算,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为5.755t/a,《报告表》分析,颗粒物经大气扩散后,无组织排放监控点与参照点总悬浮颗粒物(TSP)1小时浓度值的差值可达《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标准限值,即:颗粒物≤0.5mg/m3。

(二)地表水环境

生产废水全部进入三级沉淀池(30m3)处理,初期雨水由初期雨水收集池(65m3)收集沉淀处理,上述废水经处理达到《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混凝土拌合用水水质要求后全部回用于混凝土生产。生活污水产生量0.8m3/d,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容积0.4m3)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容积10m3)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后,****处理厂污水运输车辆清运,****处理厂处理(****建设局已出具了本项目的生活污水处理情况说明)。

(三)声环境

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平面布置,搅拌机等主要产噪设备设置减震基础,加强设备的运行维护。《报告表》预测,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最大贡献值为47.27dB(A),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0dB(A);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分布,项目运营期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水泥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审批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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