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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申请增设诊疗科目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依法****卫生院增设诊疗科目的申请。经审核资料,****卫生院拟增设诊疗科目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申请机构名称:****卫生院
医疗机构类别:卫生院
医疗机构原核准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精神科;精神卫生专业、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
医疗机构拟变更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精神科;精神卫生专业、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医学检验科
对上述拟变更事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医政股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以公布之日算起。
受理部门:****医政股
受理地址:**县**镇**龙眼城南侧(**大道)
受理电话:0768—****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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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