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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审小组
****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局科技教育股、政工股、计财、纪检监察等相关负****小组。
三.评审程序
****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参加遴选机构的各项指标分别进行量化评分,评审组量化评分后,再由局科教股进行统计汇总、按从高分到低分方法进行排序,然后将培训****农业农村局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培训机构遴选结果公示。
四.评审指标
1、培训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农民培训资质(有办学许可或农业技术推广培训职能);农民培训资质内容推广类的优先。
2、培训条件:具备承担申报培训专业所必备的培训场所、现代教学设施设****基地等培训条件;
3、农民教育培训经验:有学员组织管理能力,有丰富的农民教育培训经验、行之有效的农民教育培训管理模式;
4、培训管理:培训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培训机构无不良征信记录;
5、培训能力:具备申报培训专业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相关专业教师, 培训师资力量强,有能力承担申报专业的培训。
6、加分项(最多10分,有两项以上加分项不重复加分): 被评选为乡村**人才培养优质校、省级优秀培育机构的加10分;被市级和市级以上相关部门****学校和农民教育培训优秀培训机构或先进单位的加8分。
8、一票否决项:本年度受到行政处罚的培育机构,不允许承担培育任务。
五.评审情况表(附表1、附表2、附表3)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9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39-****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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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