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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环境局对**能投**(**)燃气发电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了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8月25日—2025年9月5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27-****457
传 真:0827-****466
通讯地址:**省**市**区**大道西段1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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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 同意设置**能投**(**)燃气发电工程入河排污口的决定书 | 2025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