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建设局,各县(市、区)、园区住房城乡建设、综合(城管)执法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有关单位及专业人员:
为****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建设厅《**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川建行规〔2018〕3号)等规定,不断健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规范我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论证和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专家库管理,经向社会公开征集、本人自愿申报、主管部门核查、行业协会专家综合评审、公示等程序,决定聘任左伊等95人为我市危大工程论证专家、聘任刘**等60人为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专家(详见附件1、2),组成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现将专家库名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期限
本届危大工程论证、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专家聘期三年,本通知印发之日至2028年3月31日止。该通知发出之日,《关于公布**市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领域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库名录的通知》(绵住建委函〔2022〕110号)同时废止,上届聘任的危大专家自动解聘,专家资格自动作废。
二、专家职责
受聘的危大专家依照有关规定,对全市范围内房屋市政工程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评审论证,参加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受聘的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专家按照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依照相关规范标准对房屋市政工程工程质量安全开展专业检查。受聘专家根据住建部门需要,参加质量安全管理相关政策研究、方案制定等研讨并提出工作意见。受聘专家应认真履行职责,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危大工程论证和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其他事项
(一)受聘专家联系方式改变,或者个人原因不能胜任此项工作的,请及时与我委联系变更。
(二)各地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及在建工程项目部需抽选危大专家等事宜,请及时与我委联系。联系人:杨虹,电话:0816-****971;张晓春,电话:0816-****368。
(三)受聘专家扫码进入“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工作群”,上传姓名、电话、1寸正面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
附件:1.**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危大工程论证)专家库名录表
2.**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质量安全检查)专家库名录表
****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