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水务局关于积石山县天然气管网工程(涉临夏县牛津河等5条河流)防洪评价审批的通知

审批
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5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积石山县天然气管网工程(涉**县牛津河等5条河流)防洪评价审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25

****改革局:

你局《关于上报积石山县天然气管网工程(涉**县牛津河等5条河流)防洪评价报告的请示》(积县发改发〔2025〕20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省河道管理条例》和《**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对《积石山县天然气管网工程(涉**县牛津河等5条河流)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对修改后的《评价报告》形成最终审查意见(见附件),并同意项目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积石山县天然气管网工程(涉**县牛津河等5条河流)防洪评价报告》防洪评价审批行政许可。建设项目应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三年内开工建设,逾期须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

附件:积石山县天然气管网工程(涉**县牛津河等5条河流)防洪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

2025年8月22日

积石山县天然气管网工程(涉**县牛津河等5条河流)防洪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2025年6月19日,****在**市组织召开《积石山县天然气管网工程(涉**县牛津河等5条河流)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评审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特邀专家,****管理科、河湖中心,****水务局等单位代表。会议听取了建设单****改革局对项目背景、设计单位**民生石油天****公司对工程设计情况介绍和防评编制单位**华**源工程****公司对《评价报告》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积石山县天然气管网工程的实施是新形势下积石山县燃气建设与发展的需要,对调整能源结构、治理大气污染、推动节能减排、稳增长、**生、促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实施该项目十分必要。

二、基本同意积石山县天然气管网工程穿**县牛津河等5条河流涉河位置。

积石山县天然气管网工程天然气管道穿三十里铺沟1次,穿牛津河1次,穿**沟1次,穿马家沟1次,穿红水河3次。穿河管道具体建设位置见附表1。

三、基本同意积石山县天然气管网工程**县段天然气管道穿河建设方案。拟建管道穿河段采用L290M直缝高频电阻焊钢管,管径DN250,设计压力采用4.0Mpa,采用顶管及定向钻施工工艺,**沟左岸受地形限制外,工作井在河道临水线之外8m,其余工作井、接收井、入土点和出土点均位于河道管理范围线之外。穿河方案见附表2。

四、同意积石山县天然气管网工程天然气管道穿三十里铺沟段采用10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天然气管道穿牛津河、**沟、马家沟及红水河采用5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

五、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洪水分析等计算成果,见附表3。

1.天然气管道穿三十里铺沟评价10年一遇洪峰流量106m3/s,相应水位1940.20m;100年一遇对应满槽流量117.17m3/s,满槽水位1940.27m。

2.天然气管道穿牛津河评价10年一遇洪峰流量247.30m3/s,相应水位1940.15m;50年一遇洪峰流量357.50m3/s,相应水位1940.67m。

3.天然气管道穿**沟评价10年一遇洪峰流量52.8m3/s,相应水位1977.46m;50年一遇洪峰流量109m3/s,相应水位1978.18m。

4.天然气管道穿马家沟评价10年一遇洪峰流量32.20m3/s,相应水位2067.10m;50年一遇洪峰流量75.5m3/s,相应水位2067.49m。

5.天然气管道第1次穿红水河评价10年一遇洪峰流量89.8m3/s,相应水位2065.97m;50年一遇洪峰流量172m3/s,相应水位2066.69m。

6.天然气管道第2次穿红水河评价10年一遇洪峰流量89.8m3/s,相应水位2072.39m;50年一遇洪峰流量172m3/s,相应水位2072.91m。

7.天然气管道第3次穿红水河评价10年一遇洪峰流量61.7m3/s,相应水位2120.54m;50年一遇对应满槽流量135m3/s,满槽水位2121.95m。

六、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冲刷深度等计算成果。冲刷计算成果见附表3。

1.天然气管道穿三十里铺沟计算100年一遇洪水条件下,穿河断面处最大冲止高程为1934.33m,设计管顶高程为1930.97m,满足冲刷要求;

2.天然气管道穿牛津河计算50年一遇洪水条件下,穿河断面处最大冲止高程为1936.19m,设计管顶高程为1929.36m,满足冲刷要求;

3.天然气管道穿**沟计算50年一遇洪水条件下,穿河断面处最大冲止高程为1973.26m,设计管顶高程为1970.39m,满足冲刷要求;

4.天然气管道穿马家沟计算50年一遇洪水条件下,穿河断面处最大冲止高程为2064.57m,设计管顶高程为2060.38m,满足冲刷要求;

5.天然气管道第1次穿红水河计算50年一遇洪水条件下,穿河断面处最大冲止高程为2062.97m,设计管顶高程为2058.48m,满足冲刷要求;

6.天然气管道第2次穿红水河计算50年一遇洪水条件下,穿河断面处最大冲止高程为2070.10m,设计管顶高程为2064.71m,满足冲刷要求;

7.天然气管道第3次穿红水河计算50年一遇洪水条件下,穿河断面处最大冲止高程为2117.18m,设计管顶高程为2107.46m,满足冲刷要求。

七、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洪综合评价结论。

八、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

1.涉河管道工程不得安排在主汛期施工。

2.项目建设中确需破堤施工及对自然岸坡破坏较大的,建设单位要编制恢复专项方案,报建设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2014)施工,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由建设地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3.建设单位应在埋设管道的河流(沟道)两岸上下游设立标志;穿河管道设计使用年限50年,管道运行期满,建设单位负责管道拆除或封堵,并承担相关费用;确需延期使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4.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应服从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河道治理及相关规划的实施。

5.建设管理单位应对涉河管道工程位置河道冲刷、河势变化、防洪工程进行观测,必要时提出专项方案,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九、项目建设涉及的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

十、依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向建设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建设批准文件、施工组织安排、工程占用河道空间情况、施工度汛方案,进行施工安排备案。施工期间,要认真落实施工度汛措施,承担施工区防汛任务,服从指挥调度。

十一、建设期间,应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向河道内弃渣、弃浆;施工结束后,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必须清除出河道,恢复河道面貌,由建设地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十二、工程批准实施中如有变动,应征得州、县水务部门同意,若性质、规模、地点有较大变化,需重新报审。

十三、管道使用终期,建设管理单位应自行拆除,确需继续使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四、建设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工程施工监督;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应接受项目所在地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