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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发包,****承建的**市****工业园区段)修复养护工程项目,于2024年5月30日开工建设,于2024年10月30日竣工交付,该公司承诺已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现我局按照《**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十条之规定,对该工程项目无欠薪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劳动者在该项目被欠薪,可在公示期内拨打如下电话进行举报、投诉。
****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信访)科:0418-****053
公示日期从2025年8月25日起至2025年9月23日止。
****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