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公路法》《****政府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实施细则》《****运输厅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实施办法》和**省、**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文件有关规定,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保证公民的知情权,广泛征询相关利益群体对工程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国道108线**-**段过境改线工程
评估主体:****
项目简介:国道108线**-**段过境改线工程,起点位于**市白龙镇牛腰村,终点止于**县**镇桥子沟村,途经**市、**县、**区、**县,路线全长 98.123km,含 17.0km 既有国道 108 线改建段,**段总长 81.123km。(其中**区段全长约20.679km,途径大阳镇、段店乡、县底镇、贾得乡)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中**至辛置**段路基宽度采用 22.5m,赵**至项目终点**段路基宽度采用 25.5m,既有国道改建段路基宽度为 23/23.5/24.5 m,全线设计速度采用 80km/h,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全线**桥梁 9765m/40 座,互通立交 6 处,平** 59 处(中央分隔带开口 29 处,右进右出 30 处),****收费站 2 处,停车区 2 处,养护工区 2 处。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公路网规划(2022—2035年)》《**省省道网规划(2021-2035年)》《**省“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
二、征询事项
(一)对本工程(**区段)建设的态度;
(二)工程实施是否会影响到社会公众利益,有何建议和诉求;
(三)对本工程实施可能发生的风险因素、风险影响的估计和看法;
(四)对本工程实施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评估主体单位及评估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一)评估主体单位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省**市****开发区河汾路(锣鼓大**)
联 系 人:胡跃华 0357-****519
邮 箱:****@163.com
(二)评估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国阳****公司
通讯地址:**市杏花****中心
联 系 人:张 工 176****5267
邮 箱:****@163.com
四、公示说明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对本工程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向评估主体单位、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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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