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委托****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序号 | 宗地名称 及编号 | 宗地 坐落 | 土地 总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拍价(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限高 | ||||||||
| 1 | **县玉玺片区腰马桥旁地块(2025-08号) | **县玉玺片区 | 2841.13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1.2 | ≤50% | 地上不高于24米 | 40 | 1500 | 1200 |
| 备注 | 1.拍卖地块详细位置:拍卖地块位于**县玉玺片区。 2.增价幅度:每次5万元或5万元整倍数。 3.动工及竣工时间:按签订《出让合同》约定的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2年内竣工。 |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在拍卖公告规定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拍卖不允许联合竞买,必须独立竞买。在**县范围内,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需提供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2.申请参加竞买者,必须提交竞买申请文件和全额竞买保证金。
3.竞买申请人必须承诺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剩余地价款。
4.竞买申请人在竞得地块成交后,在签订土地拍卖成交确认书与签订出让合同时,必须以竞买申请人的名称进行签订,不允许临时改变竞得人名称。
5.拍卖竞买结束后,竞得人须与****当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名称签订出让合同。必须按合同约定期限交清剩余地价款,并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出让,按照不低于底价,应价最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8月1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到****确权与土地开发利用股或****(**市**路3号宏广大厦4楼405号)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8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向****提交书面申请。
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17时(以到账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5年8月11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出让时间及地点:
1、拍卖出让时间:2025年8月12日15时30分
2、拍卖地点:****中心****交易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其他事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2、本次拍卖出让只接受书面申请报名,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等方式报名。
八、****银行账户
1、****
联系方式:黄先生 0771-****469
联系地址:**市**路3号宏广大厦4楼405号
2、****
联系方式:0776-****660
联系地址:****社区西灵小区207号。
3、****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
开户账号:450********050501719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路支行
****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