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规范化建设项目(都安片区)一期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建设单位 |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拟在小湾片区建设1****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00m3/d,建设雨水排水管约1500m,矩形雨水截水沟1990m,混凝土分隔墙1990m,DN65压力排水管1100m,D500污水管1900m。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8月22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都安瑶****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8月2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8月28日 |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770.83元 |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陈文甲(注册编号:桂245****61176; 身份证号:430302********0558)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家法(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 (2015) ****407 身份证号:452730********0513)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一:**县新型城镇化项目(一期)背街小巷改造项目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220. 33元 |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黄良(注册编号: 桂245****45391; 身份证号:450881********1712)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弹(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 (2017) ****682 身份证号:452730********0519)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751.87元 |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庞锦霞(注册编号: 桂245****03948 ; 身份证号:450922********4629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覃树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 **C3(2023)****157 身份证号: 452127********271X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cn、**公共**交易平台(**●都安)(http://ggzy.****.cn/daxggzy/)、****政府采购网 zfcg.****.cn (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8-****523 | ||||||||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规范化建设项目(都安片区)一期工程)-上传(1).pdf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