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项目编号:****
二、 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6年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服务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8.5万元(人民币)
四、 采购数量 :1项
五、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依托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利用大数据手段和监管科技手段,在全市范围内建立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机制,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地方金融行业和重点领域内非法集资和非法金融活动的监测预警、风险分析、协同处置和风险化解,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底线,促进全市金融市场稳健发展,不断提升地方金融监管能力,加强监管薄弱环节,进一步优化**市金融发展生态环境,确保金融健康有序运行,形成“管理到位、发展稳健、监测全面、预警及时、处置有效、生态优良”的金融市场环境,打造全市**金融区。
六、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依据《****省委****政府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4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粤金函〔2018〕660号)等的通知,**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以下简称为“金鹰系统”)由****承接建设,并成立**省地方****中心推广实施运行。
****作为金鹰系统的承建单位以及**省地方****中心的实际运营单位,通过金鹰系统监测预警风险企业,及时化解处置风险,****大学、******局****结算中心****实验室,借助高校、****银行的科研力量和数据**,及时捕捉省内非法集资及非法金融活动动态和资金异动情况。
****依托金鹰系统,在**市地方金融风险的主动识别已取得了巨大成效。为了进一步促进**市全市金融市场稳健发展,不断提升地方金融监管能力,加强监管薄弱环节,进一步优化**市金融发展生态环境,确保金融健康有序运行,本项目服务内容具有一定的专业性,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七、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
2.供应商地址:**市**区江灵北路与纵三路C3栋27层08号
八、 本公示期限自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1日。
九、 联系事项
1、采购人
名 称: ****
联系地址:**市禅**岭南大道北12号
联系人:宋小姐
联系电话:0757-****609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市禅**文华北路223号文华荟产业园5座5A03单元
联系方式:0757-****217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话:0757-****2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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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