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一、招标概况
****医院新院区双回路电力工程于2025年07月30日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08月22****中心1005-07号开标机位开标,并于2025年08月22日完成评标工作。 ****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三峡送****公司 | **永扬水利电力****公司 | |
| 投标报价 | ****0035.68 | ****2045.25 | ****0841.38 | |
| 质量(如有) | 合格 | 符合设计及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合格要求标准 | 合格 | |
| 工期 | 75日历天 | 75日历天 | 75日历天 |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刘强 | 王桢 | 田德飞 |
|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 鄂242****66910 | 鄂142********17403 | 鄂****708054 | |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
三、评标情况
公示期为2025年08月26日至2025年08月28日(**时间)。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08月26日至2025年08月28日(**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址:****门市****开发区(镇)三王路6****管理局4楼
联系人:蒋国栋
电话(传真):139****4662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西路特2****中心B座7-10楼
联系人:李抢、郭涵度、韩旭、陈丹
电话(传真):027-****6666
3.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
地址:**市轻机大道232号
联系人:****建设局
电话(传真):0724-****882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2025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