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团新园区)(重大变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8月25日至2025年08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黄圃镇新地大道70号,邮编:528429
联系电话:0760-****9297
传 真:0760-****029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集团新园区)(重大变化) |
| 建设地点 | ****黄圃镇临港路68号3号车间首层之三、二层之二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原有搬迁扩建项目位于**市黄圃 镇临港路68号3号车间首层之三、二层之二,项目批复文号为中(黄) 环建表(2024)0074号,项目尚未验收。由于发展需要,建设单位拟调整生产设备,导致废水排放量增加10%以上,属于重大变动,按《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重新报批后,原环评及中(黄)环建表(2024)0074号批复相关内容不再建设实施。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产****处理站****工业园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近期经预处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远期排入黄****处理厂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保护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