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商务局讷河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三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5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三次)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25日 16:33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08日 更正日期 2025年08月2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项目联系电话 0451-****5318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1****4274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群力大道星光耀小区2号楼1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51-****5318
附件:
附件1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模板.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因采购项目需要及系统原因

更正内容: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 “技术标准与要求” 章节内容,其中第 16 项(厢式货车)及第 19 项(厢式货车),该两项标的物不予采购。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应分项报价中的价格本应填写 0 元。

但因采购系统限制,分项报价表内 “单价” 及 “总价” 字段不支持填写 0 元。为保障各供应商报价文件的有效性,确保采购流程顺利推进,现特别更正为:

供应商在填写分项报价表时,针对第 16 项(厢式货车)及第 19 项(厢式货车)的 “单价” 与 “总价”,统一按 0.1 元填写。

请各供应商严格遵照此要求填写报价,如因未按规定填写导致报价无效,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

联系方式:151****42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群力大道星光耀小区2号楼17室

联系方式:0451-****53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0451-****5318

****

2025年08月25日


附件下载1标书代写
附件(2)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