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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21MA6P6JHA5W | 建设单位法人:陈邵宇 |
| 陈洪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村委会可乐采石点 |
| 月望可乐石料开采加工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1-土砂石开采(不含河道采砂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019-B1019-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村委会可乐村 |
| 经度:103.70421 纬度: 25.40048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4-14 |
| 曲马环审字〔2022〕2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321MA6P6JHA5W001Q |
| 2023-08-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400 |
| 359.93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21MA6P6JHA5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303MA6PFGFYX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5********1086110 | 竣工时间:2025-04-01 |
| 2025-06-13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8-12 |
| 2025-07-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66213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采建筑石料用石灰岩60万吨(毛石10万吨万吨/年、公分石40万吨/年、石粉砂10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年采建筑石料用石灰岩60万吨(毛石10万吨万吨/年、公分石40万吨/年、石粉砂10万吨/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清除矿体上的剥离层→机械采装→运输作业→破碎站(破碎筛分)→堆放至堆料场→外运出售。 | 实际建设情况:清除矿体上的剥离层→机械采装→运输作业→破碎站(破碎筛分)→堆放至堆料场→外运出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方面: (1)依托工业场地右侧已有的容积为2600m3的沉砂池,**及排土场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矿山降尘用水,不外排。 (2)办公生活区设置1座隔油池(0.2m3)及化粪池(15m3),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周边农田做肥料使用,不外排。 2、废气方面: (1)露天采场设置1台雾炮机对开采和铲装过程喷雾压尘,降低装卸物料的高度,减少装卸扬尘,严禁从高处直接抛撒剥离表土;严格控制剥、采进度,剥采同步,以避免挖掘面大面积裸露;采矿完毕后进行复垦、复垦的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同步,尽早恢复场地植被,干燥季节施工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加强作业管理,提倡文明作业,避免野蛮作业造成不必要的扬尘污染;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挖掘、装卸作业,并在大风时对工作面及时进行洒水,防治工作面风蚀扬尘 (2)生产线设置于封闭的彩钢瓦大棚内,一破进料口、二破出料口、筛分机上方、制砂机出料口设置喷雾咀喷雾抑尘; (3)对一破二破出料口,制砂机、出料口以及振动筛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粉尘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集气效率按90%,风量为30000m3/h,收尘效率99%); (4)大棚外部辅助1台雾炮机对逸散粉尘喷雾抑尘; (5)在运输皮带下料口处增设落料溜槽辅助一台雾炮机喷雾抑尘; (6)堆料场占地2800m2,成品堆场建设为四周围挡及棚盖结构的密闭防尘堆料大棚,堆棚内部安装一定数量的雾化喷淋装置适时对成品装载过程产生的粉尘进喷雾抑尘,外部设置1台雾炮机对成品装载过程进行喷雾压尘; (7)厂区新增1台雾炮洒水车,定期对运输道路洒水降尘; (8)严禁超高运输,降低装载高度,保证装料高度不超过车厢边沿,运输车辆采用篷布遮盖严实,车辆出场之前,清扫车轮,并对车轮进行喷水湿润,限速行驶;加强运输道路监管与维护工作,对滑落到道路上的物料进行及时清理,对于破损路面应及时进行修复; (9)排土场表面及时压覆,洒水抑尘。 3、噪声方面: (1)矿山开采过程中,加强操作人员个人防护措施,如防声耳塞、耳罩等措施,以减少噪声对操作人员的影响。 (2)破碎机、制砂机、筛分机等机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等措施。 (3)整条生产线所有设备设置于大棚内,隔声减噪。 (4)加强项目场地内及场界四周的绿化,可起到隔声降噪作用;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规范集堆、铲装作业,做到轻装轻放,尽量减少铲装过程噪声的产生。 (6)加强汽车运输管理,车辆噪声排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在用机动车辆噪声排放标准。 (7)运输车辆在运输道路运行时应限制车速、在经过敏感点较近路段时应禁止鸣笛。 (8)合理安排矿石运输时间,可避免运输车辆噪声扰民、干扰周围居民的正常休息,尽量避免在12:00~14:30和22:00~次日6:00期间运输矿石。 4、固体废物方面: (1)项目产生的表土于容积为1.32万m3的表土堆场堆放,后期用于植被覆土。 (2)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运至指定垃圾堆放点。 (3)布袋除尘器粉尘收集后与成品砂一起外售。 (4)初期雨水收集池泥沙定期清掏后运至本项目表土堆场堆存,用于采空区回填和绿化覆土。 (5)项目拟设置1间建筑面积为5m2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相关要求进行建设。项目运行期间机修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废矿物油统一回用于机械设备润滑使用,使用不完的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同时建立废矿物油出入库管理台账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5、生态方面: (1)保护好非规划用地的植被,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在工程建设中,除规划占地外,不得随意开挖、填埋、毁坏**及其周围区域现有的林地、草地等。 (2)采矿生产期间禁止在非规划用地毁林开荒和放火烧山,不得随意砍伐工程用地外的现有树木,破坏植被;对**应及时进行植树绿化,以恢复植被。 (3)将滑落到山坡植被上的土方尽快清理,使植被恢复现有的生长状态。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要采取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 (4)在项目建设前后应禁止乱捕滥杀,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及管理,提高企业职工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及法纪观念,禁止捕猎野生动物。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方面: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根据现场实际调查,项目区共有3个沉淀池(总容积2600m3),分别位于加工区右侧、表土堆场下游及进场道路下游,收集的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 2、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装置预处理再与其他生活污水经1座15m3的化粪池厌氧发酵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二、废气方面: 1、露天采场采用洒水车及雾炮机喷淋降尘,尽量降低物料装卸高度,减少装卸扬尘,剥离的表土用铲车装入箱式倒短车运至表土堆场压实堆存;严格控制剥、采进度,剥采同步,以避免挖掘面大面积裸露;待采矿完毕后进行复垦、复垦的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同步,尽早恢复场地植被,干燥季节施工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加强作业管理,提倡文明作业,不野蛮作业,不在大风天气进行挖掘、装卸作业,并在大风时对工作面及时进行洒水,防治工作面风蚀扬尘; 2、项目破碎、筛分等生产设备均设置在封闭大棚内。振动筛、水平筛上方设置集气罩;颚破、反击破、重锤破、圆锥破出料口位置设置集气罩且所有破碎工段上方均设置了喷淋水管,进行湿法破碎。 3、砂石料两条生产设备均设置于彩钢瓦生产车间内,振动筛、水平筛产生的粉尘收集至1#布袋除尘器;颚破、反击破、重锤破、圆锥破产生的粉尘收集至2#布袋除尘器,最终2套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废气合并到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集气效率按90%,风量为30000m3/h,收尘效率99%); 4、大棚外辅助1台雾炮机对逸散粉尘喷雾抑尘 5、输送皮带设置于封闭的彩钢瓦大棚内,在输送带落料口增设溜槽及雾炮机进行喷雾降尘; 6、成品堆料场为四周围挡及棚盖结构的密闭防尘堆料大棚,堆棚内部安装一定数量的雾化喷淋装置适时对成品装载过程产生的粉尘进喷雾抑尘,外部设置1台雾炮机; 7、在采场采掘作业面、采装过程、工业场地、运输道路区等区域采取洒水车定期进行洒水降尘。 8、砂石料装载高度不超过车厢高度,运输车辆采用篷布遮盖严实,车辆出场之前,清扫车轮,并对车轮进行喷水湿润,限速行驶;加强运输道路监管与维护工作,对滑落到道路上的物料进行及时清理,对于破损路面应及时进行修复; 9、表土堆场压实、防尘网覆盖,洒水车洒水降尘。 三、噪声方面: 1、在项目开采及加工过程中,工作人员均佩戴安全帽、口罩及耳塞,减小噪声对人的影响; 2、所有生产设备均安装基础减震; 3、所有生产设备设置在封闭大棚内,利用大棚进行隔音降噪。 4、已加强对项目周边现有的绿化进行保护,安排专人定期对矿石破碎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砂石料堆放规范,装载机在装载作业时,做到轻装轻放,尽量减少铲装过程噪声的产生。 6、运输车辆减速慢行,产生的噪声较小。 7、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做到禁止鸣笛、减速慢行。 8、车辆在经过沿途敏感点时,应限制鸣笛,避免在夜间、休息时间运输,减小交通噪声对沿途较近敏感点产生影响。 四、固体废物方面: 1、项目开采产生的表土运至表土堆场容积为1.32万m3,后期用于植被覆土。 2、项目办公区共设置了1个移动式带盖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运至周边村庄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 3、砂石料加工生产线破碎、筛分工段生产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与成品砂一起外售。 4、项目区初期雨水收集池内沉淀的污泥定期清掏运送至表土堆场暂存,用于采空区回填和绿化覆土。 5、生产大棚南侧设置了一间5m2的危废暂存间,地面及裙脚混凝土层上部采用环氧树脂漆对进行防渗防腐处理,配置废机油桶贮存废机油,废矿物油统一回用于机械设备润滑使用,使用不完的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同时建立废矿物油出入库管理台账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五、生态方面: 1、根据现场调查,验收阶段未超红线开采,生产过程中项目区范围之外的植被未遭到破坏。 2、采矿生产期间没有在非规划用地毁林开荒和放火烧山,随意砍伐工程用地外的现有树木,破坏植被;开采结束后对**应及时进行植树绿化,以恢复植被。 3、根据调查开采过程中表土回填于历史采空区,滑落到山坡植被上。后期加强管理,采取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 4、项目运营期已开展员工环境保护知识的培训教育,没有出现捕猎野生动物的行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生产设备方面:环评阶段设计生产设备颚式破碎机2台、振动筛2台,一条生产线。 (2)环保设施方面:环评阶段要求一破二破出料口以及制砂机、振动筛上方安装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粉尘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1、实际建设过程中建有2条生产线(为一备一用),颚式破碎机减少1台,反击破、重锤破、圆锥破各增加1台;实际共增加2台破碎机。除泥筛、水平筛各增加1台。 2、实际增加了1套布袋除尘器。 |
| 1、新增的1条生产线为备用生产线,且增加的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均全部通过集气罩及引风管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并且实际产能不变。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有组织废气及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 2、振动筛、水平筛产生的粉尘收集至1#布袋除尘器;颚破、反击破、重锤破、圆锥破产生的粉尘收集至2#布袋除尘器,最终2套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废气合并到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新增1台布袋除尘器,属于环保设施优化措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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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511 | 0.548 | 0 | 0 | 0.511 | 0.51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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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隔油装置、化粪池、初期雨水收集沉淀池 | / | 隔油装置和1个15m3的化粪池及3个初期雨水沉砂池(有效容积分别为400m3、1000m3、1200m3) | 项目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装置预处理再与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做肥料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雨水沉砂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场区绿化及洒水降尘,不外排。 |
| 1 | 封闭式生产大棚、洒水车、喷淋装置、雾炮机、布袋除尘器等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 项目运营期砂石料两条生产线设备均设置于彩钢瓦生产车间内;振动筛、水平筛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粉尘收集至1#布袋除尘器;颚破、反击破、重锤破、圆锥破出料口位置设置集气罩,产生的粉尘收集至2#布袋除尘器且所有破碎工段上方均设置了喷淋水管,进行湿法破碎。最终2套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废气合并到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成品堆场在彩钢瓦大棚内,堆场外布设一台雾炮机对成品装卸过程采取喷雾除尘;厂区有洒水车及雾炮机,在旱季对露天采场采掘作业面、采装过程、工业场地、运输道路区等进行洒水降尘。 | 项目运营期对破碎、筛分有组织废气排放口颗粒物及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及项目周边敏感点环境空气开展了监测 |
| 1 | 封闭式生产厂房+减震基础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 项目只在白天进行生产,使用低噪声设备,破碎、筛分等工序建于封闭式生产大棚内,项目区生产设备均安装了减震基础,厂区内运输车辆采取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厂区的设备运行噪声及车辆运输噪声通过厂房阻隔后,已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对项目厂界四周及周边敏感点可乐村,开展了噪声监测 |
| 1 | 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进行收集,有效综合利用或处置。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于表土堆场用于后期采空区回填;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存放于项目建设的危废暂存场所后期回用于厂区设备齿轮及链条润滑,危废暂存场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修改单进行建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至指定收集点交由乡镇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确保固体废弃物处置率达100%,并做好相关台账记录。 | 项目采取边开采边复垦的方式,产生的废土进入表土堆场堆存,最终回用于采空区回填复垦;雨水沉砂池污泥定期清掏堆放于临时表土堆场,最终回用于采空区回填复垦;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全部作为产品进行外售;机械设备检修、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专门的危废暂存间内,暂存间采取了“防雨淋、防渗漏、防扬散”措施;危废暂存间设置了标识标牌,内部配置了废油收集桶;同时也建立了废矿物油出入库管理台账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废矿物油最终作为润滑油回用于项目区设备,回用不完的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盖式垃圾箱收集后送至附近村镇垃圾集中收集点,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全部有效利用不外排。项目运营期固废的处置率为100%。 |
| 1 | 陆生生态:1)保护好非规划用地的植被,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在工程建设中,除规划占地外,不得随意开挖、填埋、毁坏**及其周围区域现有的林地、草地等。 2)采矿生产期间禁止在非规划用地毁林开荒和放火烧山,不得随意砍伐工程用地外的现有树木,破坏植被;对**应及时进行植树绿化,以恢复植被。 3)将滑落到山坡植被上的土方尽快清理,使植被恢复现有的生长状态。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要采取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 4)在项目建设前后应禁止乱捕滥杀,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及管理,提高企业职工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及法纪观念,禁止捕猎野生动物。水生生态:运营期污水及固废不向河道内倾倒、堆存。 | 陆生生态:1、根据现场调查,验收阶段未超红线开采,生产过程中项目区范围之外的植被未遭到破坏。 2、采矿生产期间没有在非规划用地毁林开荒和放火烧山,随意砍伐工程用地外的现有树木,破坏植被;开采结束后对**应及时进行植树绿化,以恢复植被。 3、根据调查开采过程中表土回填于历史采空区,滑落到山坡植被上。后期加强管理,采取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 4、项目运营期已开展员工环境保护知识的培训教育,没有出现捕猎野生动物的行为。水生生态:根据调查,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隔油装置处理后进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统一运至周边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 |
| 1 |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废机油,属于目录中“381、油类物质”,废机油最大存在总量为0.1t,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危废暂存间地面做重点防渗处理,采用防渗垫层:**度聚乙烯(光面HDPE土工膜)+10至15公分c30混凝土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地面及裙脚混凝土层上部采用环氧树脂漆对进行防渗防腐处理,配置2个专门的废机油桶贮存废机油(一备一用),危废暂存间设计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求,并设置导流槽及事故收集池,警示标识等 | 本项目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1t/a,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危废暂存间地面做重点防渗处理,采用防渗垫层:**度聚乙烯(光面HDPE土工膜)+10至15公分c30混凝土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地面及裙脚混凝土层上部采用环氧树脂漆对进行防渗防腐处理,配置2个专门的废机油桶贮存废机油(一备一用),危废暂存间设计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求,并设置导流槽及事故收集池,警示标识等 |
| **外运输道路、办公生活区、供电系统、隔油池、化粪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外运输道路、办公生活区、供电系统、化粪池、隔油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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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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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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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矿山营运期内和服务期满后,建设单位须认真落实矿山生态恢复方案,按计划全面实施完成矿山生态恢复工作,经当地环保部门验收同意后方可闭矿。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实行边开采边复垦措施,不越界开采。待开采完,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生态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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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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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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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