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雍盛华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5********0010号)变更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据《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进行变更前公示,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名称:雍盛华庭
建设位置:**区****大道与**路交界处
建设规模(变更后):五幢18层住宅楼,两层地下室,框剪结构,总建筑面积74803.6平方米(包括,住宅54737.95㎡、商铺5933.32㎡、幼儿园151.9㎡、会所157.11㎡、养老服务用房52.49㎡、管理用房121.78㎡、配电房115.39㎡、开关房35.95㎡、****中心75.93㎡、人防报警间16.01㎡、首层通道及架空246.23㎡、地下一层9818.93㎡、地下二层9684.13㎡)。
建设规模(变更前):五幢18层住宅楼,框剪结构,总建筑面积70797㎡(其中计容面积包括住宅47458㎡、商铺6998㎡、幼儿园184㎡、会所185㎡;不计容面积包括首层架空通道118㎡、天面梯间机机房334㎡、地下室9792㎡、首层车库5728㎡)。
公示类型: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5日——2025年9月3日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局工程股查询。
依照《**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许可事项提出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单位申述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示期满若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联系电话:****982 监督电话:****578
联系地址:**区**和信街4号
******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