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院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院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
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5〕461号
3、项目编号:****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项目控制价:以总建筑面积进行结算,61.45元/㎡(****384.57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07月31日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年08月22日
2、评审地点:****交易中心评标室标书代写
3、评审委员会名单:侯贤桥、刘颖、刘春芝(**)、梁晴娟(**)、潘小岗(业主代表)
四、更正内容
原公告内容:
四、评审结果
经****确认中标人如下:
中 标 人:****
中 标 价:61.25元/㎡ 大写:每平方米陆拾壹元贰角伍分
注册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天府五街777号21、22、23楼
现变更为:
四、评审结果
经****确认中标人如下:
中 标 人:****(联合体牵头人)
注册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天府五街777号21、22、23楼
联合体成员:******公司
注册地址:**省**市**区归德路东淮河**归德华府3号楼23层2320室
中 标 价:61.25元/㎡ 大写:每平方米陆拾壹元贰角伍分
项目总负责人:何勇
证书名称:**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注册号:****4196;建【造】111********733
五、更正原因:原结果公告未写明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等内容,故发布此结果更正公告。
六、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质疑和投诉渠道
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联 系 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180****3477
地 址:**省**市**县东郊路21号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丁经理
联系电话:188****7097
地 址:**省****示范区****办事处中州路东万象**中州御府20号楼106铺
监督单位:****政府****办公室)
地 址:**省**县**镇滨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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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