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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25 15:00
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下列拟用海人提出的海域使用权转让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或有听证要求,请在公示期内向****规划局或****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规划局:**市**千岛路159号 联系电话:0580-****175 邮编:316021
****:嵊**菜园镇奇观路1号 联系电话:0580-****566 邮编:202450
| 序号 | 项目名称/海域使用管理号 | 拟用海人(受让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 转让事项 |
| 1 | 嵊****乡养殖区/ 2023D330****4875 | 嵊******公司 | 嵊**大**岛东北部海域以及小**岛的**和北部海域 | 渔业用海——开放式养殖用海 | 开放式用海——开放式养殖用海 | 47公顷 | 原海域使用权人(转让人): ****公司 |
(附宗海位置图)
****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