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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行政审****管理局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8-25 |
| 公文时效 |
**河县****停车场建设项目已经内****草原局以行政许可决定书(内林草资许准(1501)〔2025〕99号)同意使用林地。根据**河县****委员会申请,现将拟采伐林木相关内容进行伐前公示:
一、公示内容
1.采伐名称:**河县****停车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采伐;
2.采伐地点:**河县窑沟乡柳青村;
3.采伐面积:0.1081公顷;
4.伐区地类:乔木林地、特殊灌木林地;
5.采伐树种:樟子松、榆叶梅;
6.采伐株数、蓄积、出材量:株数74株、蓄积1.75立方米、出材量0.52立方米;
7.采伐方式:皆伐。
二、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及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采伐存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村委、****人民政府或****提出意见。
三、公示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2025年8月25日—2025年9月2日)
联系电话:****:0471-****606
****人民政府:0471-****205
****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