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航天四院经济适用性高层住宅(二期)项目规划现状确认的公示

审批
陕西-西安-灞桥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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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航天四院经济适用性高层住宅(二期)
项目规划现状确认的公示
航天四院经济适用性高层住宅(二期)项目位**洪正街以东,**中路以北,**北路以南,建设单位为****,按照**区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将拟规划现状确认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筑规模

实测总建筑面积82486.0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74639.8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846.22平方米。

二、本次拟确认各楼幢情况

2-1号住宅楼,地上33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23277.65平方米,其中地上22491.98平方米,地下785.67平方米。

2-2号住宅楼,地上33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5949.66平方米,其中地上15249.62平方米,地下700.04平方米。

2-3号住宅楼,地上33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6207.26平方米,其中地上15232.31平方米,地下974.95平方米。

2-4号住宅楼,地上33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22893.44平方米,其中地上21665.91平方米,地下1227.53平方米。

地下车库,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4158.03平方米。

三、配套公建情况

应配套公建面积:2-1号楼一、二层社区办公和活动用房100平方米;

已建成未移交配套公建:2-4****社区办公和活动用房112.06平方米。

四、车位信息

一期、二期合计规划许可地上570个,地下483个。实测地上390个,地下125个。

五、其他情况

1、一座地下车库未建设,地面停车楼未建设,一二期合计缺建538个停车位,其中地上180个,地下358个。

2、项目应建绿地面积27065.1平方米,实测绿地面积21932.18平方米,差距5132.92平方米。

****分局督促建设单位对车位进行整改;****执法局对绿化面积不足问题,****城管局依据《**市城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公示开始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以上规划现状确认内容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间内通过电话或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公示期满,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依程序出具《规划现状核实意见函》。

公示期: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8日

联系地址:****分局,联系电话:029-****7048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177****9233

****规划局**分局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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