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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柏毅继承柏玉生、李洪英不动产权的公告
编号: ****
继承人:柏毅
被继承人:柏玉生、李洪英
因柏毅继承被继承人柏玉生、李洪英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并提供了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声明、协议书等申请材料。
被继承人柏玉生于2022年12月18日死亡、李洪英于2019年4月20日死亡,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广场社区袁家湾经济适用房H-2-2。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有:柏松、柏敏、柏毅,该房屋由柏毅单独继承,其他法定继承人均放弃继承。被继承人柏玉生、李洪英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多年,因年代久远原因,无法提供被继承人父母的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联系电话:0854-****695(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中心****中心)
公告期: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12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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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