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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何正宝继承黄远书、何明友不动产权的公告
编号: ****
继承人:何正宝
被继承人:黄远书、何明友
因何正宝继承被继承人黄远书、何明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并提供了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声明、协议书等申请材料。
被继承人黄远书于2020年8月30日死亡,被继承人何明友于2011年2月1日死亡,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县老兰寨安置房1-2号楼1-2-4-4号、1-2-19-4号、1-2-20-4号。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有:何正宝、何正梅,该房屋由何正宝单独继承,其他法定继承人均放弃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联系电话:0854-****695(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中心****中心)
公告期: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12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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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