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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保护部、**部、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环境保护部《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试行)》(环办大气函〔2016〕2101号)要求,我局拟对1家实施联网管理,现将其信息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7日。公示期间,****接受反映拟联网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有关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二、拟联网机动车环**期检验机构名单
| 序号 |
行政区 |
联网检测机构名称 |
地址 |
检测方法 |
代表人 联系方式 |
| 1 |
**县 |
**铭柯机****公司 |
**省**州****社区居民委员会木果甸村 |
1、双怠速法 2、稳态工况法 3、不透光自由加速法 4、加载减速工况法 |
李晓燕183****2564 |
三、公示期间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 话:(0878)****299;
通讯地址:**市**镇北浦路118号,邮编:675000;
电子邮件:****@163.com。
****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