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
蓝旗营13号地改造项目
二、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2.建设地点:清华大学蓝旗营13号地;
3.项目总投资:暂估约15万元;
4.项目需求:本****社区西侧围墙外13号地(待建设空地)进行地面整治,空地面积约5500平方米,解决地表沙土裸露导致扬尘污染的问题。
5.项目建设内容:
(1)清理地表垃圾杂物及杂草等。
(2)简单平整地面。
(3)空地地表全部铺设工地苫盖网。
(4)空地地表铺设厚度不小于5厘米的碎石料(石料直径≥2.5厘米)。
具体项目需求需意向单位自行组织现场勘察。
三、资格要求
参与比选的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1.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参选人须为**区小型工程系统注册企业;
3.参选人应具备三级(含三级)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4.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
四、报名事项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比选的单位可于2025年8月26日12时至2025年9月2日12时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比选资料并加盖公章,比选文件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或人员资质证书;
4.无失信证明资料;
5.相关业绩证明资料;
6.项目实施方案;
7.报价文件;
8.服务质量承诺函;
9.其他有利于比选的材料。
五、时间及地点
1.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日12时;标书代写
2.比选文件送达方式:****大学一区65号城管科);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比选办法
比选人根据各参选人递交的比选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未中选不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2525
注:****办事处城管科享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