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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厅 ****省委****办公室 ****财政厅 ******保障厅 关于公费定向培养粤****小学教师的实施办法》(粤教师〔2020〕2号)及《2025年**市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工作岗位分配方案》要求,我局对240名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进行选岗分配,现将选岗分配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至8月29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8月29日18时前通过电话、邮箱、信函等形式向****人事股反映(信函以到**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电话:0759-****188
电子邮箱:****@126.com
地址:**市群众大道10号****人事股
邮编:52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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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