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发改投审〔2025〕40号
****改革局关于**县城乡产业融合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审批**县城乡产业融合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徐住建函[2025]48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上同意《**县城乡产业融合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城乡产业融合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下桥镇、**乡、**镇、徐城街道、**镇、迈陈镇、角尾乡、曲界镇、龙塘镇、锦和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园区建筑工程:产品集配区73626平方米(包括冷库仓储25740平方米、加工车间37998平方米、业务综合楼9600平方米、配套用房288平方米)、充电桩66套;展销设施升级改造11766平方米;综合服务用房76500平方米。(2)配套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提升****090平方米,建设照明路灯9100盏;配套停车场20200平方米和充电桩277套等。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2025年10月至2028年9月(36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为136439.4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2530.7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982.74万元,预备费8925.9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上级****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七、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请按照环评、安全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财政局、****运输局、****农业局、县审计局、县水务局、****分局、******局、****信息局、县司法局、****执法局、****政府、****政府、****政府、****政府、****政府、****政府、****政府、****办事处、****政府、****政府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粤发改稽察[2018]26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以及粤发改法规函〔2019〕1847号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审核工作指南》文件精神,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重要材料,单项规模达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的,应当予以核准;未达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的,不应予以核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