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背景
联诚阳光东府小区西侧拟做住宅用地地块总面积5531.51㎡,涉及三种用途,在2016年以前均已供应。根据调查,此地块报批和供应前原用途为耕地,在供应中按三种不同用途供应,具体如下:用途一为住宅用地地块,位于联诚阳光东府小区西侧、加油站东侧,总面积4000㎡,2016年6月按住宅用地划拨给****社区,用作群众拆**置用地;用途二为商业用地地块,****加油站北侧,面积469.54㎡,2013年11月按商业用地出让给中国石****公司****公司,****加油站建设项目,但加油站未利用该部分地块,一直为空地;用途三为基础设施用地地块,位于已供应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中间,面积1061.97㎡,2013年12月按基础设施用地(规划东****住建局,用作十里大道以北规划道路建设项目。
调查地块按三种用途供应后,均未建设使用,现根据城市发展和建设需要,拟将加油站北侧已供应的商业用地和收回的规划道路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与已供应的住宅用地保持一致,均拟作为居住用地。截至2025年6月现场踏勘,调查地块相关用地手续正在办理中。
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城镇住宅用地(0701)属于居住用地(07),因此本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地块概况
联诚﹒阳光东府小区西侧拟做住宅用地(地块编码:****)位于**省**市**县****社区,**联诚阳光东府小区,南至十里大道,西至****加油站、居民区,北至居民区、废品回收站、林地。调查地块面积为5531.51㎡(8.297亩),中心经纬度坐标为E:109.91871°,N:33.53044°。调查地块原用途为耕地(01)-旱地(0103),现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07)-城镇住宅用地(0701)。
3.调查结果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显示:
1)地块内历史和现状均未开展过工业活动,也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
2)地块内历史及现状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
3)地块内及相邻地块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和环境违法事件;
4)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异常颜色、气味等污染迹象;
5)相邻地块、周围区域的疑似污染源,经过调查分析,对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认为调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4.调查结论
通过第一阶段调查,调查地块、相邻地块、周围区域历史及现状各项活动对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影响很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地块可以按照相关规划作为城镇住宅用地(0701)进行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