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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关于修改的决定》和环境保护部[2017]4号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建设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竣工,现对新型锂电池研发线扩建项目的环保设施竣工日期及环保设备调试日期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新型锂电池研发线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市**区井岸镇珠峰大道与文明路交叉口东140米
工程概况:因企业经营需要,本项目通过租用**市****公司的两栋闲置厂房,建设8条高自动化、智能化的钢壳锂离子电池样品生产线,投资115340万元建设新型锂电池研发线扩建项目,计划新增3C消费类电芯240万只/年、测试电芯60万只/年。。
项目生产设备已进厂,相关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治理设施等已安装完成,现进入设施调试阶段。
项目开工、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①项目建设开工日期:2025年4月;
②项目建设竣工日期:2025年7月1日;
③项目调试开始日期:2025年7月10日;
④项目调试结束日期:2025年8月1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133****3736
****公司)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