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水资源利用及水环境治理项目一期(水厂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6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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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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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用及水环****水厂工程)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

**水**利用及水环****水厂工程)项目(招标编号:****),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信息

一标段:

成交人:****

综合报价(含税价):****862.21 元

服务期限:365日历天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12个月,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二标段

成交人:**市****公司

综合费率报价(含税):98.00 %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移交

交货期:按批供货,收到采购人通知后 5个工作日内交付货物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以出厂说明书上的期限为准,但不得少于2年。自整个总承包工程通过验收之日起算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标段

成交人:平****公司

综合费率报价(含税):98.15 %

服务期限: 365 天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四标段

成交人: ******公司

综合费率报价(含税):98.00 %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移交

交货期:甲方应提前 8 小时以书面(或电话、短信、微信等双方认可的方式)通知乙方所需商品混凝土的规格、数量及交货时间,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8 小时内将商品混凝土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乙方无法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双方协商确定新的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乙方负责将商品混凝土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将混凝土卸入甲方指定的浇筑部位,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质保期: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

联 系 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371-****5098

联系地址:**市郑东新区中兴南路**商会大厦8层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杨永丽、田兴、刘颖颖、孙霖

联系电话:0371-****5907

联系地址:**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

2025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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