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52-40)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 时间:2025年8月25日
| 反馈问题 |
部分完成生态修复矿山后期管护不到位,生态恢复效果不佳。督察报告指出:部分完成生态修复矿山后期管护不到位,生态恢复效果不佳。**县******公司2号排土场、**县三川镇353国道沿线等多个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治理覆土复绿不到位。****采石场、**巨龙****公司宁蒗县磨房沟石灰岩矿场未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要求,**土石大面积裸露,生态修复不到位。(52-40)。 |
| 整改目标 |
加大生态修复治理矿山后期管护,巩固好生态修复治理成效。 |
| 整改措施 |
1.******局、林草局负责对辖区内已实施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回头看”,强化修复治理项目后期管护,巩固好生态修复治理成效。 2.******局督促****采石场、**巨龙****公司宁蒗县磨房沟石灰岩矿场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尽快开展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按年度缴存计划足额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金和土地复垦费用,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要求。 |
| 整改情况 |
一是涉及我县已实施历史遗留矿山项目6个图斑,修复面积163602公顷,均已经通过县级、市级、省级验收并完成销号,目前生态修复治理效果良好。二是已督****采石场和宁蒗县磨房沟石灰岩矿场已完成林****管理局局“三同时”审批手续;三是宁蒗县磨房沟石灰岩矿场已按年度足额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金和土地复垦费用,****管理局“三同时”方案完成基建,已办理安全开采许可证。目前两个石场均未达到修复阶段,****采石场对**内可进行修复和绿化的进行修复和绿化。 |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责任单位:**** 责任人:简传华 联系人:胡志高 |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qq.com。联系人员及电话:胡志高,0888-****1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