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柳川镇小寨村至巫泥村道路改扩建项目

审批
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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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08-26

项目名称 **县柳川镇小寨村至巫泥村道路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省****县柳川镇小寨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5489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姜华
联系人 姜华 联系电话 184****6010
项目投资(万元) 169.7 环保投资(万元) 6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3-18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0 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项中配套设施;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四级公路。
建设内容及规模 改扩建道路1条,长度共计9.98km,路基宽度5.5m并采用20cm泥结碎石铺设;主要内容含土石方开挖、回填,修砌挡土墙、排水沟、修建波形防护栏、警示墩,修复路面及边沟等。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施工期必须做到工地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工地湿法作业、路面硬化。1、要求对粉状物料,集中堆放并全部苫盖,堆料场做到不得露天堆放。2、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按照规定设置实体围挡,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围挡材质采用砌体或者定型板材。3、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工作,对施工路段及便道适时洒水,减轻扬尘污染。4、工地出****车行道路,应铺设钢板,并保持路面清洁。5、施工期间必须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路基石灰土和沥青不得现场拌和,购置现成的商品等。6、施工临时料场的设置在道路红线以内,施工完成后及时恢复原状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工人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庄旱厕,工人洗手废水水质简单,用于地面洒水抑尘。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在施工场地内设一座临时沉淀池,冲洗废水和基坑水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作业不外排。
固废 环保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环卫处理;****政府****填埋场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制定合理的施工时间,避免使用高噪声机械施工。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道路建设对土壤的强烈扰动会使土壤侵蚀加重,要求道路建设和植被恢复同步进行,对道路施工造成的植被破坏,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同步实施水土保持措施,为后期的道路绿化工程做准备。此外。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划定施工区,并要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不能随意扩大施工和活动。有雨水地面径流线处开挖路基时,应设临时性土沉淀池,并及时恢复。
承诺:**** 姜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姜华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33。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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