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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2017年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环境保护部2017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厢竹大道61号(****厢竹院区对面)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19747.88m2,**总建筑面积112367.23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34500m2,地上建筑面积77867.23m2,医院主要设置儿外科、儿内科、皮肤科、中医科、耳鼻喉科、超声科、眼科、视光中心、中心药房、PICU、手术中心、输液中心、雾化中心、检验中心、康复中心、儿童保健等,设置病床800张。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181****7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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