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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伍崇慧、刘雲鹏继承刘文祥不动产权的公告
编号: ****
继承人:伍崇慧、刘雲鹏
被继承人:刘文祥
因伍崇慧、刘雲鹏继承被继承人刘文祥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并提供了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声明、协议书等申请材料。
被继承人刘文祥于2020年12月12日死亡,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县****小区廉租房10-6-1号。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有:伍崇慧、刘雲鹏、刘念,该房屋由伍崇慧、刘雲鹏共同继承,其他法定继承人均放弃继承。被继承人刘文祥父亲先于其死亡多年,因年代久远原因,无法提供被继承人父亲的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联系电话:0854-****695(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中心****中心)
公告期: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12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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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