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镇东龙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县**三街排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小学东南侧(****山根,南至居民点,西至潮**,北至居民点)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县**三街排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赤数政〔2025〕92号),用于**县**三街排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镇东龙村集体土地0.6032公顷,其中农用地0.6032公顷(耕地0.1105公顷、林地0.4813公顷、草地0.0040公顷、其他农用地0.0074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234.00万元/公顷(15.6万元/亩),计141.148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赤政发〔2019〕51号)、《****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调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提取比例和风险基金按原比例提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赤政办发〔2020〕42号)规定,为符合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落实参保补贴,征收集体农用地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28.2298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5日。本公告可在****网查询,网址为http://www.****.cn/channel/list/163.html。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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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