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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 | ||
| 常伟 | 联系电话185****2797 | |
| **市**办店上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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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 | ||
| 同意 | ||
| ****办事处****广场**工程 ( 二次)采 购 公 告 | ||
| 店上村河** | 建设工期30天 | |
| 本工程为****办事处****广场**工程,地点位于店上村河**,建设内容为:构筑物拆除、余方弃置、回填方、平整场地、人行道块料铺设、树池砌筑;整理绿化、栽植绿篱、乔木、灌木;墙面抹灰油漆;新能源快充汽车充电桩、健身器材、石桌石凳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
|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7、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系统由“信用中国”网站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页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名单查询页面截图。 | ||
|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系统由“信用中国”网站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页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名单查询页面截图;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同时投标; 5、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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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26 | 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日期2025-08-28 | |
| 2025-08-26 | 招标截止日期2025-08-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