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2025年度第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地块编码:****)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08-26 09:48 至 2025-09-10 09:48 | |||
| 行政区划 | **省-**市-** | 地块面积(m2) | 1192.00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刘国具镇刘国具村 | |||
| 经度 | 110.360477 | 纬度 | 38.274281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8-11 至 2025-08-25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李瑞瑞 | 单位联系电话 | 131****2505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李瑞瑞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31****2505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政府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乔洋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6****9000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市**佳州街道人民南路11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2025年度第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地块(地块编码:****)位于**省**市**刘国具镇刘国具村,调查地块四至范围为东、南、北侧均为空地,西侧为刘****中心。****中心坐标为经度110.****7652°,纬度38.****8073°,根据《宗地图》、《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移交单》、《地籍调查报告》等文件可知,地块总面积1192平方米(合1.7877亩)。 调查地块在2025年7月17日之前属于**刘国具镇集体农用地,其中旱地388m2,灌木林地764m2,田坎40m2。2025年7月17日,****规划局将调****政府储备用地,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调查地块目前处于供地阶段,未开工建设。 调查地块位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局部图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规划为建设用地。《****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中确******局****派出所建设项目,属于公共管理****机关团体用地0801,符合规划。 通过第一阶段调查中,调查地块内历史彩钢房为员工宿舍、旱厕硬化处理,定期清掏外运用作农肥,不会对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影响。现场彩钢房拆除遗留的水泥地面、废弃的旱厕不会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影响。相邻地块刘****中心历史已加**产品为主,不使用有毒有害物质,不含有对土壤和地下水影响的特征污染因子。****中心卫生院、****处理厂等,废水、废气、固废均可得到合理有效处置,不使用有毒有害物质,不含有对土壤和地下水影响的特征污染因子。因此,相邻企业和周边企业不会将有毒有害污染物经迁移转至该地块范围内,未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产生影响。 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土壤环境可以满足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要求,地块调查工作可以到此结束,无需开展后续第二阶段的调查。调查地块满足地块开发利用的土壤环境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