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等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0〕4号)等有关规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取消,改为生产建设单位自主验收。我公司组织验收工作组开展220kV楚协线#93~#95塔段迁改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现将该项目验收情况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5年8月25日~2025年9月25日。
二、项目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市潇贺大道1566号,邮编:542800,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人:吴斐,联系电话:150****5009
三、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委员会****研究院
附件:
1.220kV楚协线#93~#95塔段迁改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