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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省/**市/**区/****开发区/石庄村 ****经济开发区石庄村 | ||
| 2025-08-26--2025-09-08 | ||
| 元/年 | ||
| 105000 元 | ||
| 1 | ||
| 集体 | 资产类型||
| 建筑面积 | ||
| 附属设施 | ||
| 使用年限 | ||
| 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 ||
| 1、标的位于和月大街31号1楼,面积24平方米,****门市房; 2、水、电、暖配套; 3、资产出租用途:合法商业经营; 4、承租户如果不再续租,装修部分无偿归村集体所有; 5、不允许转租; 6、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到实际现场查看;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甲方草拟的房屋租赁合同草本。 | ||
| 其他 | ||
| 已经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各成员 | ||
| **** | ||
| ****0302ME337747X4 | 所在地区**省/**市/**区/****开发区/石庄村 | |
| 和美小区二期31号三楼 | 法定代表人王存月 | |
| 网络竞价 | ||
| 否(不放弃) | ||
| 6500 元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挂牌截止日16: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其它 | ||
| 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 ||
| 1、标的位于和月大街31号1楼,面积24平方米,****门市房; 2、水、电、暖配套; 3、资产出租用途:合法商业经营; 4、承租户如果不再续租,装修部分无偿归村集体所有; 5、不允许转租; 6、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到实际现场查看;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甲方草拟的房屋租赁合同草本。 |
| 自公告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否 |
| ****交易中心 | 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0335-****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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