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华耀普(苏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建结构性金属制品生产项目

审批
江苏-苏州-太仓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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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585MACLLN8N49喻小华
喻小华******市
**市沙溪镇百花北路211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结构性金属制品生产项目****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C3312-C3312-金属门窗制造
******市 ******市
经度:121.076111 纬度: 31.587222****审批局(**环评审批)
2024-06-28
苏环建〔2024〕85第80号****0585MACLLN8N49001X
2024-12-04450
50****
****0585MACLLN8N49****
****0585MACLLN8N49**旭凡****公司
****0585MA25B4FX1J2024-12-02
2024-12-022025-01-10
2025-04-172025-05-19
https://www.****.com/gs/center/gkUserInfo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结构性金属制品生产项目******结构性金属制品生产项目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建成后年产金属门窗、护栏15万立方第一阶段建成后年产金属门窗、护栏15万立方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切割-湿式打磨-焊接加工-上挂-粉末喷涂-固化-装配-包装-成品发货工件-去毛刺-上挂-粉末喷涂-固化-装配-包装-成品发货
第一阶段验收,暂未配套上切割、湿式打磨、焊接工序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规范化排污口排入市政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粉末喷涂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后经“粉料回收+滤芯过滤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冷却系统+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须按《报告表》要求填放、更换活性炭并做好台账记录;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专用集气管道收集后直接通过15米高DA003排气筒排放;油雾废气经设备自带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废气经焊烟净化装置收集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须加强管理,控制全厂无组织废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DA001排气筒中颗粒物、DA002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DA003排气筒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标准。项目不得设置任何燃煤(油)锅炉设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危险废物在厂内的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冷却水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接****处理厂。 粉末喷涂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后经“粉料回收+滤芯过滤装置”处理后再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DA001);固化废气和燃烧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冷却系统+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燃烧废气未独立设置排放口)。按环评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各废气排放口切实执行对应的标准,达标排放。项目未设置锅炉。 噪声、固废相应措施与环评一致。
固化废气和燃烧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冷却系统+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燃烧废气未独立设置排放口)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建设单位应按《报告表》要求严格落实各类风险防范措施,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应急管理规定,防止生产过程中、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 该项目在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中总平面布局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和相关主管要求;应对粉尘治理等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项目排污口须根据《**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进行规范化设置。 你单位应当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及时申请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与环评一致,已取得排污许可登记管理备案回执。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SS(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024 0 0 0 0.024 0.024
0 0.096 0 0 0 0.096 0.096
0 0.006 0 0 0 0.006 0.006
0 0.001 0 0 0 0.001 0.001
0 0.0108 0 0 0 0.011 0.011
0 0.048 0 0 0 0.048 0.048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0111 0 0 0 0.011 0.011 /
0 0.0773 0 0 0 0.077 0.077 /
0 0.0041 0 0 0 0.004 0.004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粉料回收+滤芯过滤装置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 粉料回收+滤芯过滤装置 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要求
2 冷却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 表1标准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 1标准 冷却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 表1标准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 1标准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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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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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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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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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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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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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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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