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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6919217 | 建设单位法人:西光波 |
| 王晓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高新技术产业园蟠**路由北向南2220米处路东 |
| **县市政污泥处置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3-47--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市**县 **县**高新技术产业园蟠**路由北向南2220米处路东 |
| 经度:118.****06586 纬度: 36.****86502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01 |
| 临环审字〔2024〕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6919217001C |
| 2024-10-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800 |
| 38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691921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038081P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038081P | 竣工时间:2024-09-15 |
| 2024-12-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8-01 |
| 2025-07-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ews/3056.html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日处理污泥460吨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日处理污泥460吨的生产能力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利用现有车间、综合楼、仓库等建筑,对烘干窑、尾气处理系统等进行节能、减排改造(原烘干窑以天然气为热源改造为利用瀑落式回转窑余热进行烘干),新购置2台230t/d烘干窑,利用现有2台瀑落式回转窑及辅助设施,处****处理厂****处理厂污泥(不含危险废物)。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利用现有车间、综合楼、仓库等建筑,对烘干窑、尾气处理系统等进行节能、减排改造(原烘干窑以天然气为热源改造为利用瀑落式回转窑余热进行烘干),新购置2台230t/d烘干窑,利用现有2台瀑落式回转窑及辅助设施,处****处理厂****处理厂污泥(不含危险废物)。 |
| 1、原辅材料变化 原辅材料中污泥、一般固废混合料、石灰和螯合剂用量都有所减少;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排水量减少。 2、设备、设施变化 根据项目实际运行情况,疑似危废正在鉴定中,部分危险废物实际产生数量发生了变化;在闲置车间内东部**危废库一座,建筑面积188㎡。 3、固体废物产生量变化 根据项目实际运行情况,部分危险废物实际产生数量发生了变化,但未少于环评预计的的百分之五十。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排水应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废水主要包括电除雾器废水、湿法脱酸废水、生物除臭装置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缺氧+两级生物接触氧化+MBR"工艺处理后,通过****处理厂深度处理。 3.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1#干化焚烧系统烟气、2#干化焚烧系统烟气分别经2套“SNCR脱硝+多管旋风除尘器+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石灰-石膏法湿法脱硫+喷淋塔降温+生物除臭装置除臭+电除雾器”工艺处理后,通过2根60米高排气筒排放;炉渣冷却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通过厂区绿化等措施。 采取合理布局,对生产车间内设备、污水处理站设备、风机等应采取减振、吸声、隔声等措施。 严格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含废活性炭)(固化稳定后)、废机油、润滑油等属于危险废物的,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多管旋风除尘器除尘灰作为疑似危废经鉴定后根据属性处理;炉****公司综合利用;石灰仓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回用;脱硫石膏委托有处理资质和能力的单位综合利用;污泥收集后送回转窑焚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排水应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电除雾器废水、湿法脱酸废水经沉淀预处理后回用于湿法脱酸补水,剩余废水与生物除臭装置废水****处理站处理。****处理站处理工艺为“预处理+水解酸化+缺氧+两级生物接触氧化+MBR”,处理后的废水外排****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入弥河。 1#干化焚烧系统烟气、2#干化焚烧系统烟气分别经2套“SNCR脱硝+多管旋风除尘器+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石灰-石膏法湿法脱硫+喷淋塔降温+生物除臭装置除臭+电除雾器”工艺处理后,通过2根60米高排气筒排放;炉渣冷却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采取措施对噪声源进行治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的总体布置,以及减振、隔声等措施。 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加强对各类危险废物储存,运输和处置环节的全过程环境管理,执行危废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危险废物流失、扩散导致二次污染;一般固废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有关一般固体废物的要求管理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详尽可行的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安全。建设事故水池,合理设置事故池的容积,接收消防排水及其他事故状态下的排水。 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废气、废水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平台、采样孔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 | 实际建设情况: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了应急预案并备案。建立完善的三级防控体系。项目依托厂区现有事故水池,用来接收事故废水和初期雨水;在车间、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四周设废水收集系统并与事故池相连;在雨水排放口与外部水体间安装切断设施,防止事故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往外环境。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暂存所,并设立标识牌,各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和采样检测平台。按规定,在关键点位安装工业企业用电量智能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建立废气和废水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和运行记录,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1.4533 | 0 | 0 | 0 | 1.453 | 1.453 | |
| 0 | 0.282 | 0 | 0 | 0 | 0.282 | 0.282 | |
| 0 | 0.007 | 0 | 0 | 0 | 0.007 | 0.00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40608 | 0 | 0 | 0 | 40608 | 40608 | / |
| 0 | 1.024 | 14.18 | 0 | 0 | 1.024 | 1.024 | / |
| 0 | 4.896 | 40.98 | 0 | 0 | 4.896 | 4.896 | / |
| 0 | 1.272 | 7.92 | 0 | 0 | 1.272 | 1.272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要求、污水处理厂协议标准及进水水质要求 | 污水处理站 | 2025.****.20-02.21****处理站进口、出口、脱酸废水处理设施出口进行监测 |
| 1 | 2套“SNCR脱硝+多管旋风除尘器+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石灰-石膏法湿法脱硫+喷淋塔降温+生物除臭装置除臭+电除雾器” |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表5标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 2套“SNCR脱硝+多管旋风除尘器+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石灰-石膏法湿法脱硫+喷淋塔降温+生物除臭装置除臭+电除雾器” | 2025.****.20-02.21、06.21-06.22对废气排气筒P1、P2、P3进出口进行监测 |
| 1 | 采取合理布局,对生产车间内设备、污水处理站设备、风机等应采取减振、吸声、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 采取合理布局,对生产车间内设备、污水处理站设备、风机等应采取减振、吸声、隔声等措施 | 2025.****.20-02.21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 |
| 1 | 加强厂区等场所的防渗防腐措施,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防渗分区,实施分区防渗,防止对周围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 | 企业加强厂区危废库、污水处理站等场所的防渗防腐措施,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防渗分区,实施分区防渗 |
| 1 | 严格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含废活性炭)(固化稳定后)、废机油、润滑油等属于危险废物的,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多管旋风除尘器除尘灰作为疑似危废经鉴定后根据属性处理;炉****公司综合利用;石灰仓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回用;脱硫石膏委托有处理资质和能力的单位综合利用;污泥收集后送回转窑焚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加强对各类危险废物储存,运输和处置环节的全过程环境管理,执行危废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危险废物流失、扩散导致二次污染;一般固废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有关一般固体废物的要求管理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
| 1 | 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详尽可行的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安全。建设事故水池,合理设置事故池的容积,接收消防排水及其他事故状态下的排水。 | 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了应急预案并备案。建立完善的三级防控体系。项目依托厂区现有事故水池,用来接收事故废水和初期雨水;在车间、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四周设废水收集系统并与事故池相连;在雨水排放口与外部水体间安装切断设施,防止事故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往外环境。 |
| 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及部分环保工程、储运工程依托现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及部分环保工程、储运工程依托现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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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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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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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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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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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废气、废水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平台、采样孔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暂存所,并设立标识牌,各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和采样检测平台。按规定,在关键点位安装工业企业用电量智能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建立废气和废水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和运行记录,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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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