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改善城市交通秩序,进一步方便****短途通勤,提高市场监管工作质量和效率,我局拟购买电动自行车及配套服务,现将采购计划公示如下:
一、购买主体
****
二、项目名称
****电动自行车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
三、预算资金
10万元以内
四、采购数量
25辆电动自行车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3.申请人应提供拟投放车辆符合以下国家安全标准的真实有效证明材料: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
《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 42295-2022)
《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 42296-2022)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2024)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或非法人组织,以分支机构名义投标的,应当取得其法人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且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标书代写
(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及其他各类供应商采购。
六、目标要求
1.电动自行车需符合新国标要求(整车质量≤55kg,车速≤25km/h)
2.购买时将查验3C认证、合格证、发票等。
3.优先选择线下门店购买,享受免费调试、保养及售后支持。
七、有关要求
1.同等招标要求下,将由****择优录取。
2.有意承接者请于2025年8月31日前将资料密封交至****。提交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有效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机构基本情况,服务方案,服务承诺(响应时间),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等纸质资料3份。
3.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及电话:孙丽媛 151****9415
(2)地 址:**市**县中枢镇古桥街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