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

审批
福建-三明-泰宁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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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08-26

项目名称 ****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杉城镇开泰路5号-1 建筑面积
(平方米)
8505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张敏
联系人 张华 联系电话 189****7118
项目投资(万元) 499 环保投资(万元) 2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07-05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8 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项中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不含20张住院床位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占地面积1160平方米,1-8层建筑面积8505平方米。设置妇科、妇保科、儿科、儿保科、儿童口腔保健科、预防接种科、中医科、外科(皮肤科)、内科、检验科、超声科、放射科、心电图科、公共卫生科、药房、收费处等业务科室,****办公室、财务室等职能科室。拥有先进的医疗设备:化学免疫发光仪、生化仪、尿沉渣仪、核酸分析仪、血凝仪、彩色多谱勒超声诊断仪、中医B超、中医CT、数字化摄影(Ⅲ类装置)等。目前我院未开展住院服务。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措施后通过污****处理站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医院污水处理系统措施后通过统****处理站
固废 环保措施:
医疗固体垃圾存放在我院的医疗垃圾暂存间,****公司统一收集处置
承诺:**** 张敏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敏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2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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