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山县百物地光伏电站项目配套送出工程

审批
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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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2927MAC3DNU227简云忠
吕振宇**省****县
**省****县南诏镇菜秧河片区滨河路3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电站项目配套送出工程****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D4420-D4420-电力供应
**省****县,**省****市 大仓镇、永建镇
经度:100.26001,100.26425 纬度: 25.37539,25.51535****生态环境局
2025-04-27
大环评审〔2025〕1-17号
2800
168****
****2927MAC3DNU227**沧海****公司
****2901MAC40C2X8P**科环****公司
****0100MA6K6DQ77H2025-05-30
2025-07-292025-08-25
https://www.****.com/home.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110千伏线路22.085公里,采用单回路架空架设(220千伏麦地变侧双回路单边挂线),线路起于**110kV百物地升压站,止于220kV麦地变北侧110kV进线构架,导线采用JL/LB20A-300/40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2根OPGW-80(24芯)光缆,本工程拟使用杆塔53基。项目实际建设占地面积、线路长度、导线型号、塔基型号及数量均与环评时期一致;项目塔基N32向南偏移60m;N33塔基向西偏移33m,塔基位移未导致线路长度变化。经核实,塔基N32与N33的占地性质与环评报告相符,偏移未改变用地性质,项目未新增占用生态红线和基本农田的塔基,线路走向与环评设计线路最大偏移距离为32m,介于塔基N32-N33之间,经调查,验收阶段项目未新增保护目标。
由于塔基N32靠近永乐隧道,施工时将其向南偏移了60米;这一偏移导致塔基N33随之向西偏移33米。经核实,塔基N32与N33的占地性质与环评报告相符,偏移未改变用地性质,项目未新增占用生态红线和基本农田的塔基,线路走向与环评设计线路最大偏移距离为32m,介于塔基N32-N33之间,经调查,验收阶段项目未新增保护目标。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为输变电项目无生产活动项目为输变电项目无生产活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施工期对植物保护措施 (1)在工程建设期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随意砍伐树木。 (2)优化设计,优化选址选线,尽量保留现有自然植被,施工禁止超计划占地,尽可能少占植被。 (3)工程施工单位****管理部门的联系,做好护林防火的宣传工作,强化火源管理,降低火灾隐患。 (4)在杆塔设计中,通过优化坡比,减少铁塔基础尺寸,从而缩小塔基占地,减少塔基开挖范围,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5)合理规划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塔基施工场地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 (6)施工结束后,对塔位表层无植被或植被很稀疏的塔基,为防止水土流失,通过土地整治、表土覆盖,选择乡土树草种进行植被恢复。 (7)注意施工后对临时占地的恢复,使之尽量恢复原状,将施工期对临时占地的影响降到尽可能低的程度。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施工临时建筑,清理**整场地,恢复土层,施工迹地按原有土地利用性质恢复。 (8)施工道路应尽可能利用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以减少临时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9)工程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为减小项目建设对生态公益林的影响,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应采用高塔跨越的方式,在经过茂密林区时,采用无人机放线/飞艇的方式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将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 (10)项目占用公益林及其他林地,需按《**省公益林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要求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林木采伐手续和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11)严格落实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水保措施。 2、施工期动物保护措施 工程建设对栖息于该区域的陆生脊椎动物影响不大,不会造成毁灭性破坏,但也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其进行保护。具体保护措施如下: (1)在施工前采取相关措施对施工区域的爬行动物、飞鸟等进行驱离,并提供暂时生存的环境或帮助寻找新的生存环境,尤其需加强蛙、蛇类的保护,施工过程中如出现蛇等应进行放生,如遇幼鸟或施工误伤的动物应进行救治。 (2)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在施工时严禁对其进行猎捕,严禁施工人员和当地居民捕杀野生动物。 (3)施工时应采取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各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进行,以免造成干扰动物的栖息环境;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尤其是临时占地处,应尽快恢复原状,以尽量减少生境破坏对动物的不利影响。 (4)施工期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降低大气、噪声、水质污染,维持工程区动物基本生存环境,并降低施工活动对其所造成的干扰。 (5)以公告、宣传单、板报和会议等形式,加强施工人员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教育,使他们在施工期间注意保护野生动物,不乱砍滥伐树木,维持现有生境,不捕猎鸟兽,做到文明施工。 3、施工期对保护动植物的保护措施 由于项目现状调查仅做样线调查,并非全覆盖评价区域,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在项目施工前由施工单位发放施工生态保护知识宣传资料,如一旦在施工中遇到将被占用的保护植物和古树名木,应立即向建设单位和当地林业部门汇报,协商采取妥善措施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施工。在占地施工中对长势较好、胸径超过20cm的木本特有植物如**松和滇**,建议采取后处理或假植的方式,待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时定植于占地区域的相似生境中,以最大限度的减少对评价区生态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周边为生物多样性较为丰富的地区,工程施工期间,严格控制在规划用地范围内施工,尽量减少临近生态敏感区区域施工场地的面积和作业时间。不干扰周围动物,对高噪声施工装备安装隔声设备,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优化施工工艺和施工时序,塔基工程施工要求“边施工、边修复”,避免陆生脊椎动物掉落其中,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夜间施工。避免影响一些夜行性动物和趋光性动物的夜间活动。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人员采取明确的奖惩措施,严禁施工人员不按规定时段施工及猎捕保护动物的行为。 4、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 根据《****电站项目配套送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要求进行,主要包括: 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同时加强管理,减少水土流失。 (1)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01万m3,覆土0.01万m3,全面整地1.46hm2; (2)植物措施:植被恢复2.0hm2; (3)临时措施:编织袋装土挡护200m(编织袋装土150m3,编织袋拆除150m3),密目网覆盖220m2,临时排水沟560m(土石方开挖50.40m3,彩条布铺垫672.0m2),临时沉沙池23个(土石方开挖23m3),彩条布铺垫1000m2。 5、公益林保护措施 为保护和减缓施工期间对林地的影响,本次施工期间主要针对占用林区域进行防护及减缓措施,主要措施如下: (1)减缓措施 ①涉及公益林范围内施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悬挂相应标识标牌,减少对公益林的影响。 ②建设单位应按《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向主管部门履行手续,落实公益林补偿和保护工作,未取得审批意见前不得开工建设。 ③线路采取高塔跨越架设,仅对超高树枝进行修剪,临时用地避开林木密集区域,尽量选择林间斑块无树木、稀树荒草地处,减少对公益林的影响。 (2)保护措施 ①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施工期间不随意破坏和砍伐树木; ②建设过程中实施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全周期管控。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保证公益林范围内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的地方的相关规定。 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噪声、灯光等对周边的动植物造成不利影响。 (3)恢复措施 ①项目对林地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为此,根据占用的林区域的地形地貌及扰动情况,对临时占用的林区域采取植物恢复措施。 ②建设单位应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向主管部门履行手续,落实林地补偿和保护工作。 ③项目运行后要跟踪监测,加强对临时占用林区域内的植被(包括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的管理与养护。 在采用上述措施后施工期间对林地的影响较小。 6、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①严格控制施工场地范围和施工作业带宽度,明确施工作业范围,减少施工行动对生态保护红线的扰动。 ②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牵张场、大开挖施工道路。 ③合理规划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塔基施工场地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 ④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应避免夜间施工,防止施工噪声、灯光惊扰施工场地周边区域野生动物。 (2)保护措施 ①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实施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全周期管控。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保证生态保护红线内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的地方的相关规定。 ②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回填的施工方式,做好裸露地表及堆存土方的苫盖、压实等防护措施,减少地表裸露面积,增强表土的抗侵蚀能力,降低水土流失影响。 ③加强施工期间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建设单位应制定施工期环境管理实施方案,明确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责任。对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污水和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人员就近租用当地现有民房,依托当地废水处置设施进行处理;施工人员依托于当地的垃圾收集和储运系统,与当地居民的生活垃圾一起集中处理;禁止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油类物质、生活垃圾、弃土等排入水体。 ④施工期,在施工区周边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在生态保护红线区边界设置警戒线,尽量减少施工人员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活动,严禁随意破坏植被、植物。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禁发生森林火灾。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认真全面地贯彻执行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严禁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通过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画报等措施,增强人们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3)恢复措施 ①为保持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对在施工期间遭到破坏的区域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临时工程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回填、整平,并移植草木等植被;路基边坡及两侧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栽植行道树,护坡草。 ②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避免残留污染物在生态保护红线及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造成污染。 ③对工程临时占地及时进行植被恢复,选择当地的常见生态林种,如**松等进行植被恢复。对塔基占地沿线坡度较缓的地带实施补种栽培,促进植被恢复。对较陡的边坡可考虑采用围栏及其他工程措施进行特殊管护以促进其尽快恢复。同时,按照要求完善林地手续,严格按照签订的补偿协议缴纳补偿费用。 7、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措施 (1)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设立明显的标志牌,标明保护区级别、范围以及主要的管理规定,同时应对施工人员加强水源地保护意识教育。 (2)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设置施工营地和施工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施工人员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活动,禁止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污染物处理设施(设备)和场地。 (3)禁止生产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抛洒进入水源保护区。 (4)严格落实施工过程中的废水处理措施:施工现场生活污水仅产生少量洗手废水,直接用于场地浇洒,不外排;施工废水仅混凝土搅拌废水及养护、施工工具清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塔基混凝土搅拌和洒水降尘,不外排。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避免施工废水影响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可能。 8、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措施 根据本项目生态环境现状及影响评价结果,工程建设不会对区域物种多样性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不会引起区域植被类型、生物多样性、稳定性的本质性改变,因此工程建设不会造成较大生态影响,对于可能造成的影响应采取适当的消减、补偿和恢复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1)植物保护措施 1)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监管,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踩踏施工区域外地表植被,避免对附近区域植被造成不必要的破坏。 2)施工过程中要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禁止乱挖、乱铲、乱占、滥用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 3)在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区域,如工棚附近,粘贴和设置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警示标语(牌),提醒人们依法维护自然保护;施工单位要加强重视工人生活、生产用火安全,严禁由于用火不当引发森林火灾;施工期工人生活需要的烧柴及其它用材,只能从工程开挖中挖除的乔灌木中取得,不得在工程开挖区以外的林区砍伐烧柴或其它木材。 4)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后,应选择无植被或植被稀疏地进行堆放,减少对临时占地和对植被的占压。 5)尽量避让集中林区。 6)施工临时占地如施工场地及施工临时便道等,选择植被稀疏的荒草地,对于林草植被较密的地段采用无人机放线等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区的施工技术,局部交通条件较差山丘区,通过人力或畜力将施工材料运至路基附近,以减少对植被的破坏,且工程结束后,这些临时占地可根据当地的土壤及气候条件,选择当地的乡土种进行恢复。 7)对施工期间需修建的道路,原则上充分利用已有公路道路,或在原有路基上拓宽;必须新修道路时,应尽量减少道路长度和宽度,同时避开植被密集区。 8)对于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建设单位应严****政府和主管部门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缴纳相关青苗补偿费、林木赔偿费,并由相关部门统一安排。 9)按设计要求施工,减少开挖土石方量,减少建筑垃圾量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 10)路基施工开挖时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路基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 11)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植被恢复。 12)为避免和减缓本工程对可能存在的保护植物的影响,在线路终勘定位时,请专业人员对路基施工范围内的植物进行调查,如发现有受保护的植物,应对线路调整避让或移栽受保护的植物,同时上报林业主管部门。移栽时遵循就近移栽,并安排相关专业人员负责养护,保证成活。 (2)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为保护好陆生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减缓施工建设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保护: 1)尽量采用噪声小的施工机械,路基定位时尽量避开需要爆破施工的地质段。 2)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昏(早晨、黄昏)或夜间外出觅食,在正午休息,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尽量避免高噪声施工作业对鸟类和兽类的惊扰。 2)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禁止人为破坏洞穴、巢穴、捡拾鸟卵(蛋)等活动,在施工中遇到的幼兽、****林业局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置,不得擅自处理。 3)加强对项目区的生态保护,严禁猎杀任何兽类,严禁打鸟、捕鸟和破坏鸟类的生境,严禁捕蛇、抓蛙和其他破坏两栖爬行动物的生境。 4)对于动物(特别是重点保护动物)的栖息生境特别是森林生态、农业生态及其过渡地带等动物多样性高的区域,要严加管理,文明施工,通过尽量减少施工作业范围、缩短施工时间和减少植被破坏等方式保护动物的栖息生境。 5)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以尽量减少生境破坏对动物的不利影响。 9、外来物种入侵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 ①临时占地生态修复物种采用当地乡土物种,施工期不得进外来物种。 ②项目后期须做好外来入侵植物的防范工作,组织人员定期对外来入侵植物进行清除,防止入侵植物在工程区域内大范围扩散,以降低入侵物种对区域生态系统带来的危害程度。 ③禁止施工人员带入外地植物和宠物。 ④建立外来物种进入报警机制,一旦发现外来动植物物种,立即对外来植物采取销毁措施,外来动物应送回原地。 10、其他生态保护措施 为了保护项目区生物多样性,在后期工程实施过程中,还应采取如下生态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 (1)采用全跨越设计,减少林木砍伐和植被破坏。 (2)塔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对占地红线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存放,用于绿化恢复;临时堆土及时回填,控制其堆存规模及范围;尽量利用现有道路,减少临时施工道路的开辟并控制新开道路宽度,减少新增临时占地。 (3)开挖塔基基础时,应制定合理的放线开挖措施,尽量不降或少降基面,保留原地形和自然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山坡处应用编织袋将开挖的土块装好,并堆放整齐,防止土、石块顺坡丢弃,从而减少天然植被的破坏。 (4)在铁塔塔材堆放区、组装区、起吊区及工器具堆放区铺设草垫或棕垫及枕木,防止塔材摆放、撬动组装、起吊作业时破坏地表植被。 (5)架线施工时,展放导引绳的通道应规定只设一条,施工人员不得随意踩踏出多条通道。 (6)强化施工管理,严禁超计划占地。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发放宣传手册,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在现场设环境保护宣传牌、警示牌。 (7)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避开野生动物分布区,生态恢复采用本地植被,维护周边生态环境的生物多样性。 (8)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 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1)生活污水:本项目输电线路施工人员沿线分散,工程施工营地布置于项目区较近的乡镇中,租用当地民房及空置房屋进行临时办公及施工人员生活。仅在施工场地产生少量的洗手废水,产生量较少,直接用作洒水降尘。 (2)施工废水:塔基浇筑混凝土拌合冲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澄清后回用于塔基混凝土搅拌和洒水降尘,不外排。 (3)水体附近塔基施工时,应做好相关防治保护措施,严格按设计要求,采取一档跨越河流,不在河流水域内和河道中立塔,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禁止在水体冲洗贮油类车辆,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废水、垃圾等,不对跨越河流构成影响。 (4)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 声环境保护措施:(1)噪声源控制:施工过程中要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机械设备 精心养护,保持良好的运行工况,减低设备运行噪声;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以减少运行噪声;降低混凝土振动器噪声,将高频振动器施工改为低频率振动器以减少施工噪声。 (2)传播途径控制:建设单位在施工场地周围有敏感点的地方采用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敏感目标保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进行施工,以减少对周围村居民的影响。施工车辆经过居民点和施工营地等敏感点时,减少鸣笛次数,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尽量避免道路车辆扰民。本项目采取以上噪声控制措施后,施工期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要求。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1)采取湿法作业方式,每天定时对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早、午、晚各洒水1次,在各作业区邻近村庄居民区区域,应加大洒水降尘力度;若遇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最大限度减少扬尘量。 (2)施工现场内的水泥、黄沙等粉状材料应尽量袋装密封,散装建筑材料堆放时应采取覆盖遮挡措施;材料堆放要避开风口,并与施工道路和周围居民区保持一定的距离,以减少风起扬尘和车辆交通带起的扬尘。 (3)在施工场地设置专人监管建筑垃圾的收集和及时清运处置,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4)装运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应进行覆盖遮挡,粉状材料采取密闭式运输,避免沿途抛洒扬尘。保持车辆整洁,防止车辆轮胎夹带泥土。 (5)选择尾气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护和保养。 (6)在施工期间,执行《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50905-2014)等相关要求,落实施工扬尘控制措施,在施工合同中确定扬尘污染防治目标及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作业人员上岗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以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扬尘防治日常教育培训和考核等。 固体废物保护措施:(1)生活垃圾:施工现场设置垃圾桶,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周边村落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来自施工作业,包括混凝土、砂石、废砖块、废包装材料等。建筑垃圾应分类堆放,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回收站****回收站,不能回收利用的按住建部门要求进行规范处置。 (3)水土保持临时工程:水土保持的临时工程如临时排水沟及铺垫的彩条布等,进行分类处理,临时排水沟拆除后与建筑垃圾一起按住建部门要求进行规范处置;铺垫的彩条布则与生活垃圾一起集中收集后,送至周边村落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1、施工期已采取的植物保护措施: (1)项目线路已采取最优路线;塔基为高低腿铁塔,线路建设采取小型塔,加大档距,抬升导线高度,尽力减少林木砍伐和植被破坏。根据调查项目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期间无水土流失发生;合理规划牵张场、塔基施工场地等临时场地及施工范围、车辆行走路线,没有对范围之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 (2)在施工前及施工期中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保护环境宣传,不存在砍伐占地以外的森林植被和自然植被。 (3)施工中采用了无人机放线,人扛马驮施工材料来减轻对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选用的施工器械均检验合格,不存在油料跑冒滴漏现象,不会对土壤和水环境造成污染。 (4)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区、塔基施工区、牵张场区进行植被恢复。 (5)建设单位已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向主管部门履行手续,落实林地补偿和保护工作;对临时占用的林区域内采取植物恢复措施;根据《水土保持工程验收鉴定书》采取植被恢复的面积为1.95hm2,复耕0.05hm2,恢复率为99%。 2、施工期已采取的动物保护措施 (1)施工中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物保护培训,不存在侵占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现象;夜间不施工;施工期间无森林火灾及捕猎野生动物现象发生;多次开展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并发放宣传手册,严禁施工人员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在施工现场设置了环境保护宣传牌、警示牌;现场调查时,地表无施工遗迹留存。 (2)施工材料远离水体堆放,定期对机械进行保养;施工期多余土石方合理堆放,施工废弃物得到合理处置,对地表水体无影响,对塔基周围区域扰动破坏较小;选择环境**的施工架线工艺及开挖方式,对周围动植物及保护物种影响较小。 (3)施工期已采取各项生态环境恢复措施及补尝措施;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区、塔基施工区、牵张场区进行植被恢复。 (4)施工期间多次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培训,并发放宣传手册,严禁施工人员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 4、施工期已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根据《****电站项目配套送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要求进行,主要包括: 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同时加强管理,减少水土流失。 (1)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01万m3,覆土0.01万m3,全面整地2.0hm2(含复耕0.05hm2);(2)植物措施:植被恢复1.95hm2;(3)临时措施:编织袋装土挡护200m,密目网覆盖200平方m,临时排水沟120m,临时沉沙池10个,彩条布铺垫1000m2。项目已通过水土保持工程验收鉴定。 5、施工期已采取的公益林保护措施 (1)项目在塔基N21处施工时,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期间无水土流失发生; (2)严格控制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不得随意进入施工范围外的其他公益林区域; (3)项目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已按《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向主管部门履行手续,落实了公益林补偿和保护工作。 (5)塔基为高低腿铁塔,线路建设采取小型塔,加大档距,抬升导线高度,尽力减少林木砍伐和植被破坏。 (6)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已对占地区进行植被恢复。 6、施工期已采取的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根据调查,已严格控制施工场地范围和施工作业带宽度,明确了施工作业范围,减少了施工行动对生态保护红线的扰动;未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牵张场、大开挖施工道路;施工单位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 (2)保护措施:根据调查施工单位已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已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保证了生态保护红线内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已根据《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回填的施工方式,严格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目前项目已完成水土保持验收鉴定。施工期间,已在施工区周边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在生态保护红线区边界设置警戒线,限制施工人员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活动,根据调查施工期间未发生森林火灾。 (3)恢复措施 对临时占用的域内采取植物恢复措施;根据《水土保持工程验收鉴定书》采取植被恢复的面积为1.95hm2,恢复率为99%。 7、施工期已采取的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措施 (1)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已设立明显的标志牌,标明了保护区级别、范围以及主要的管理规定,同时已对施工人员加强了水源地保护意识教育; (2)已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了施工人员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活动。 (3)根据调查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塔基施工区域无是公衡及遗留,现场无垃圾堆存痕迹。 (4)已严格落实施工过程中的废水处理措施:施工期间废水全部回用,未发生废水外排事件。 8、其他已完成的生态保护措施: 1)设置施工控制带,对施工场地四周进行围挡、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减少生态影响。 2)线路建设采取小型塔,加大档距,抬升导线高度,尽力减少林木砍伐和植被破坏。 3)塔基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对占地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存放,用于绿化恢复;临时堆土及时回填,控制其堆存规模及范围;利用现有道路,未新增临时占地。 4)开挖塔基基础过程中,根据设计阶段制定的放线开挖措施,未降低基面,保留原地形和自然植被,减少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山坡处用编织袋将开挖的土块装好,并堆放整齐,防止土、石块顺坡丢弃。 5)在铁塔塔材堆放区、组装区、起吊区及工器具堆放区铺设草垫或棕垫及枕木,防止塔材摆放、撬动组装、起吊作业时破坏地表植被。另外,无施工道路区域采用索道运输施工材料,施工全程未拓宽或开辟新的施工便道。 6)架线施工时,设一条展放导引绳的通道,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未随意踩踏出多条通道。 7)施工过程中全程强化施工管理,未出现随意占地的情况。多次开展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并发放宣传手册,严禁施工人员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在施工现场设置了环境保护宣传牌、警示牌。 8)施工全程严格按照施工进度安排施工时序,避开了野生动物分布区,生态恢复采用本地植被,临时工程占用的耕地已委托当地村民进行恢复。 9)施工结束后,已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并会持续对相关区域进行养护和维护。 10)工程占用林地的,已经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要求规范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经调查,施工场地远离地表水体布置,施工全过程中,施工单位未在地表水中清洗车辆及施工器具。 施工期间节约用水,施工场地建设有效容积为1m3的临时沉淀池10个,施工中塔基浇筑混凝土拌合冲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澄清后回用于塔基混凝土搅拌和洒水降尘,不外排,根据调查,项目施工期较短,不在雨季进行施工。 已采取的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机械均选用了性能良好的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并在施工中加强了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了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合理安排了施工计划,合理布置施工设备,施工时间为8:00~12:00,13:00~19:00,夜间不进行施工。运输车辆途经附近居民点时,采取了限速行驶、减少鸣笛等措施来减少施工车辆行驶对沿途村庄居民点的影响。 已采取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现场和材料运输中遮盖篷布,在塔基施工场地设置了围挡,减少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每天对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大风天气加大洒水频率;施工方对露天存放时的施工材料和渣土和卸运时篷布或防尘网遮盖。在施工开挖、装卸等作业过程中施工方定期进行洒水,特别在旱季加大了洒水频率,以减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已采取的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施工中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收集后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统一运往指定地点收集,根据调查,不存在就地焚烧现象。施工期间挖填平衡,弃土弃渣均填于施工低洼处,施工垃圾收集后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统一运往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点,建筑垃圾中混凝土、砂石、废砖块等不可回用的同填方一同回填,废弃导线、包装材料等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用利用;临时排水沟拆除后与建筑垃圾一起按住建部门要求进行规范处置;铺垫的彩条布则与生活垃圾一起集中收集后,送至周边村落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2025年4月27日取得《****生态环境局关于****电站项目配套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大环评审〔2025〕1-7号),批复指出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工程设计进行施工,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组织和施工设计严禁超计划占地或越界施工,禁止捕杀野生动物,禁止乱砍滥伐;如发现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按相关要求进行保护和上报。合理设置牵张场、施工场地数量和位置,尽量避让集中林区,减少塔基临时占地和基础土石方开挖。加强土石方的暂存、利用和处置。做好临时占地、开挖边坡等的水土保持工作,设置截排水沟、挡渣墙等工程防护措施、减轻水土流失影响。做好施工期污水收集及处置工作,确保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严禁外排、渗漏,****水库造成影响。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妥善处置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减轻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及施工迹地进行清理,根据工程实施后区域环境条件及有关政策,选择适应种植的植被,进一步减轻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噪声和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杆塔选择,按规范要求合理调整线路对地高度,确保沿线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贡献值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标准限值要求,确保线路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同时,加强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宣传工作。经调查,项目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区、塔基施工区、牵张场区进行植被恢复。施工中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物保护培训,不存在侵占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现象,现场调查时,地表无施工遗迹留存。 施工期间,设置施工控制带,对施工场地四周进行围挡,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培训,禁止施工人员乱砍滥伐,捕杀野生动物;已根据《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回填的施工方式,严格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目前项目已完成水土保持验收鉴定;项目输电线路工程禁止夜间进行施工,施工期间未出现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情况;严格落实噪声和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架空线路监测断面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50Hz频率下,工频电场强度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为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为100μT的标准要求;110kV线路工程沿线噪声昼间监测值在46~52B(A)之间,夜间在39~43dB(A)之间,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 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目前项目正在进行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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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线路设备采购时,应选择表面光滑的导线,毛刺较少的设备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 选择表面光滑的导线,毛刺较少的设备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110kV线路工程沿线环境保护目标昼间噪声监测值在45~47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在36~40dB(A)之间,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依托110kV百物地升压站,220kV麦地变北侧110kV进线构架依托110kV百物地升压站,220kV麦地变北侧110kV进线构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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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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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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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及施工迹地进行清理,根据工程实施后区域环境条件及有关政策,选择适应种植的植被,进一步减轻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项目方开展了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工作。采取植被恢复1.95hm2、复耕0.05hm2等措施来减轻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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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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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2025年4月27日取得《****生态环境局关于****电站项目配套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大环评审〔2025〕1-7号),批复指出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工程设计进行施工,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组织和施工设计严禁超计划占地或越界施工,禁止捕杀野生动物,禁止乱砍滥伐;如发现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按相关要求进行保护和上报。合理设置牵张场、施工场地数量和位置,尽量避让集中林区,减少塔基临时占地和基础土石方开挖。加强土石方的暂存、利用和处置。做好临时占地、开挖边坡等的水土保持工作,设置截排水沟、挡渣墙等工程防护措施、减轻水土流失影响。做好施工期污水收集及处置工作,确保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严禁外排、渗漏,****水库造成影响。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妥善处置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减轻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及施工迹地进行清理,根据工程实施后区域环境条件及有关政策,选择适应种植的植被,进一步减轻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噪声和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杆塔选择,按规范要求合理调整线路对地高度,确保沿线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贡献值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标准限值要求,确保线路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同时,加强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宣传工作。经调查,项目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区、塔基施工区、牵张场区进行植被恢复。施工中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物保护培训,不存在侵占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现象,现场调查时,地表无施工遗迹留存。 施工期间,设置施工控制带,对施工场地四周进行围挡,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培训,禁止施工人员乱砍滥伐,捕杀野生动物;已根据《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回填的施工方式,严格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目前项目已完成水土保持验收鉴定;项目输电线路工程禁止夜间进行施工,施工期间未出现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情况;严格落实噪声和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架空线路监测断面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50Hz频率下,工频电场强度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为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为100μT的标准要求;110kV线路工程沿线噪声昼间监测值在46~52B(A)之间,夜间在39~43dB(A)之间,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 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目前项目正在进行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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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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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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