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林业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集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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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元-旺苍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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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行政执法集中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26

目 录

一、行政执法主体

二、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三、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四、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目录清单

六、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行政执法责任制

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库、2025年双随机抽查计划

八、行政执法文书样式

九、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

十一、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和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行政处罚清单

十二、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一、行政执法主体

行政执法主体1个:****

地址:**省**市**县**镇**路437号

邮编:628200 电话:0839-****028

二、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证件编号

1

曹曾

****

2

杜雪莲

230****4046

3

杨景

230****4026

4

唐仕珏

230****4049

5

杨辉

230****4029

6

李恬甜

230****4032

7

赵家国

230****4025

8

汤季东

230****4033

9

漆平

230****4036

10

王鹏

230****4056

11

史伟

230****4043

12

杜海

230****4057

13

朱清清

230****4054

14

彭锐

230****4044

15

王晓琼

230****4053

16

罗川

230****4024

17

蔡琼

230****4050

18

周田

230****4031

19

黄艳

230****4055

20

侯平

230****4021

21

雷刚

230****4034

22

何冰

230****4048

23

李治

230****4045

24

何志翔

230****4035

25

李顺

230****4023

26

盛晓琼

230****4051

27

石光

230****4027

28

严俊伟

230****4039

29

柯德银

230****4030

30

李丽君

230****4047

31

李天君

230****4038

32

邓健

230****4022

33

马珊珊

230****4041

34

索怀俊

230****4037

35

张晓莉

230****4040

36

刘明

230****4042

37

兰莉

230****4052

38

韩军

230****4028

39

周知

230****4058

40

何沿锋

230****4061

41

刘兴明

230****4059

三、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政务服务网、****政府网(含行政执法权力及责任事项的权限、职责、服务指南、法定依据、流程图、程序)。

http://www.****.cn/jiq/front/item/bmft_index?deptCode=115********466390H areaCode=510****00000

http://www.****.cn/Detail.aspx?id=202********642441

四、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一)》(川林规发〔2023〕1号)

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目录清单

(一)重大行政许可:

1.适用听证的;

2.变更、撤回、撤销行政许可决定;

3.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机关认定的其他重大行政许可事项。

(二)重大行政处罚:

1.责令停产停业;

2.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3.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或者对单位处以2万元以上罚款;

4.没收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

(三)其他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当事人重大权益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执法决定。

六、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行政执法责任制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方式

(一)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陈述、申辩、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等权利,详见相应法律法规。

(二)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

部门:****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地址:**县政务服务集中区D****司法局四楼)

2.行政诉讼

单位:****法院

地址:**县**镇兴旺西路104号

(三)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

部门:****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

地址:**县政务服务集中区D****司法局二楼)

投诉电话:0839-****305

行政执法责任制

《****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

《****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5〕36号)

《**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川府法〔2005〕24号)

《**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库(检查对象名录库)、2025年双随机抽查计划

(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2项)

1.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种子质量及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国种子法》第四十七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十条。

检查对象: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

检查内容:(一)单位持有及使用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二)开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制度执行情况;(四)生产经营的林木种子质量情况;(五)被抽查单位所生产和使用的种子质量情况。

2.对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实施办法》、《**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件》、《**省绿化条例》。

检查对象:全县木材经营加工企业。

检查内容:(一)合法加工经营情况。(二)是否按规定收购来源合法的原材料;(三)运输木材及其制品是否办理木材运输证;(四)是否按要求申请产地检疫;(五)库存木材是否具备合法手续;(六)木质原料收购、木材来料加工、产品核销等“三本台帐”是否规范建立并按要求实事求是的填写登记;(七)是否有其他违法生产经营情况。

(二)检查对象名录库

1.林木种子经营名单

序号

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地址

1

**县****公司

915********9571959

**省**市**县松米山(县国营苗圃内)

2

****公司

915********952056R

**县**镇百灵街2号

3

广****公司

****0821MA69N2RW03

**省**市****社区4组651号

4

**县虹材花卉店

****0821MA635DBE87

**省**市**县**镇环**路71号

5

******公司

****0821MA68T66G90

**省**市**县**镇南峰村一组

6

****公司

915********260318Y

**省**市**县木门镇黄梁村

7

****集团有限公司

915********87286XA

**省**市**县**镇鹿渡村一组

8

****经营部

****0821MA641RHD59

**省**市**县**镇滨**路202号

9

**怡翠****公司

915********73636XC

**省**市**县尚武镇自来村三、四组

10

**县******公司

****0821MA6253BJ0T

**省**市**县**镇**巷7号

11

******公司

****0821MA6BBKCL0U

**省**市**县**镇建设路278号

12

********社

****0821MA624WTU9U

**省**市**县**县尚武镇万家沟村

13

**博创****公司

****0802MA6250A35Y

**省**市**区电子路邦泰康郡1-19栋

14

四****公司

915********169833H

**省**市**县天星乡板桥村

15

**县振华兴林******社

****0821MA68T4CM0N

**省**市**县**镇松米山

16

****种植园

****0821MA680H79XF

**省**市**县木门镇飞凤村三社

2.****工厂名单

序号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1

****经营部

****0821MA68GDR77E

**县张华镇松浪村六社

2

******加工厂

****0821MA6BCMT59T

**县五权镇场镇

3

****工厂

****0821MA686GLR97

英萃**鹰村群力社

4

******加工厂

****0821MA67FG2L4B

**县嘉川镇**村3组19号

5

******加工厂

****0821MA68AAM4XL

**县嘉川镇**村3组210号

6

辜学强

****0821MA6AQM068F

**县嘉川镇**村三组

7

******加工厂

****0821MA62HM4D46

**县嘉川镇**村三组215号

8

******加工厂

****0821MA68RPEW11

**县嘉川镇槐树村1组14号

9

******加工厂

****0821MA6BMAN952

**县嘉川镇庆寨村2组272号

10

******加工厂

****0821MA64DRY884

**县嘉川镇庆寨村93号

11

******加工厂

****0821MA7M6UEB37

**县嘉川镇五四村一组0-29号

12

******加工厂

****0821MA7HDQX74H

旺****社区老加油站

13

广****公司

****0821MA65J3R57Y

**县嘉川镇庆寨村61号

14

****公司

****0821MA620E8Y7L

**县嘉川镇**村九组

15

****工厂

****0821MA68YP5F3D

**县嘉川镇新生村9组

16

**县****公司

****0821MA64AEJO5T

**县嘉川镇**村六社

17

****工厂

****0821MA63XDRE2X

**镇**村

18

****农场

****0821MA692YN57C

****社区

19

****工厂

****0821MA67QLB38U

**镇快活村

20

****工厂

****0821MABLUM106Q

**镇快活村

21

****加工场

****0821MA65648B7U

**镇卢家坝村

22

****工厂

****0821MABA4M754A

**镇快活村

23

******公司

****0821MABPFJ3Y0Q

**镇狮子村

24

****工厂

****0821MA6AEH3P38

****社区

25

****工厂

****0821MA651G3869

**镇金石村

26

****经营部

****0821MA64P2BK7P

****社区

27

****工厂

****0821MA66FP1E4F

**镇灵溪村

28

****工厂

****0821MA671EGJ51

木门镇柳树村

29

****工厂

****0821MA6906YX9U

木门镇柳树村

30

****工厂

****0821MA68RPlU29

木门镇柳树村

31

******加工厂

****0821MA68QFJX90

普济镇清江村

32

******加工厂

****0821MA6BBU974G

普济镇大营村2号

33

**县****加工厂

****0821MA64XG7J5D

普济镇**村

34

杜文全

****0821MA66DNBJ2F

普济镇西街

35

****工厂

****0821MA6BE2NQ9X

黄洋镇**村二组

36

旺****公司

****0821MA62GKGG4A

三江镇三江村二社

37

******经营部

****0821MA661JGX2D

****花园村二组

38

******加工厂

****0821MA66C4E09R

三江镇桃红村二社


(三)2025年双随机抽查计划

序号

计划名称

抽查对象

监管事项

监管方式

抽查范围

抽查时间

抽查比例

牵头股室

联合检查

单位

1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事项监管

取得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

生产经营行为

现场

全县

6-10月

抽查比例不超过抽查对象名录库的20%;同一年度对同一单位(人)的抽查次数为1次。

****中心

行政执法股

2

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原料来源监管

木材经营加工企业

原料和产品出入库台账

现场

全县

6-10月

抽查比例为抽查对象名录库的20%;同一年度对同一单位(人)的抽查次数为1次。

森林**管理股

行政执法股

八、行政执法文书样式

(一)林木采伐证、植物检疫证、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林地征占用批准书等省林草局统一的行政许可文书样式。

****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填写规范的通知(林策发〔2014〕38号、****林业厅《关于统一印制和启用新修订的林业行政处罚文书的通知》(川林策函〔2013〕493号)

****司法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的通知(广司发〔2022〕16号)

九、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http://www.****.cn/Detail.aspx?id=202********333194

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1〕3号)

十一、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和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行政处罚清单

****分类检查事项目录

序号

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事项划分

对象划分

监管方式

1

对森林**的保护、修复、利用、更新等进行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原料来源

一般检查对象

未被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或未被监管部门移交的

双随机、一公开

重点检查对象

被投诉、举报的

定向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对森林**的保护、修复、利用、更新等进行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对象

未被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或未被监管部门移交的

日常监管

重点检查对象

被投诉、举报的

定向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对象



2

对草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对草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对象

未被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或未被监管部门移交的

日常监管

重点检查对象

被投诉、举报的

定向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对象



3

对在集贸市场以外经营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一般检查事项

对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等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活动进行规范和监督管理

一般检查对象

未被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或未被监管部门移交的

日常监管

一般检查对象

被投诉、举报的

定向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对在集贸市场以外经营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

一般检查对象

未被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或未被监管部门移交的

日常监管

重点检查对象

被投诉、举报的

定向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对象



4

森林防火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对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的森林防火组织建设、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森林防火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

一般检查对象

未被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或未被监管部门移交的

日常监管

重点检查对象

被投诉、举报的

定向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对象



5

对草原防火的安全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对进入草原、存在火灾隐患的车辆以及可能引发草原火灾的野外作业活动进行草原防火安全检查

一般检查对象

未被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或未被监管部门移交的

日常监管

重点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对象



6

对林木种子质量的监督检查、抽查

一般检查事项

林木种子质量监管检查

一般检查对象

未被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或未被监管部门移交的

日常监管

重点检查对象

被投诉、举报的

定向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对象



7

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监管

一般检查对象

未被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或未被监管部门移交的

双随机、一公开

重点检查对象

被投诉、举报的

定向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对象



8

对引种林业种子苗木开展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检疫监管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对从国外引进种子、苗木开展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检疫监管检查

一般检查对象

未被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或未被监管部门移交的

日常监管

重点检查对象

被投诉、举报的

定向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对象



9

对调入的植物、植物产品进行查证和复检

一般检查事项

对调入的植物、植物产品进行查证和复检

一般检查对象

未被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或未被监管部门移交的

日常监管

重点检查对象

被投诉、举报的

定向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对象



10

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一般检查对象

未被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或未被监管部门移交的

日常监管

重点检查对象

被投诉、举报的

定向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对象



****不予和免予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不予和免予处罚的情形

法律依据

1

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川林规发〔2023〕1号)

2

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3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

4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5

违法行为超过法定追究时效的

6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

法律依据

1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川林规发〔2023〕1号)

2

受他人胁迫、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3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4

****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5

****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6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7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

8

能够主动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

9

其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

****从重处罚清单

序号

从重处罚的情形

法律依据

1

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对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的行为,应当依法快速、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川林规发〔2023〕1号)

十二、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序号

单位

行政执法类型

行政执法事项

1

****

行政许可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

2

****

行政许可

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3

****

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

4

****

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

5

****

行政许可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6

****

行政许可

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

7

****

行政许可

世界自然遗产地、世界自然遗产缓冲区建设项目影响评估报告审核

8

****

行政许可

古树名木移植审批

9

****

行政许可

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审批

10

****

行政许可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

11

****

行政许可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审批

12

****

行政许可

进入森林高火险区、草原防火管制区审批

13

****

行政许可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审批

14

****

行政处罚

对没有按法规规定发包农村集体林地的行政处罚

15

****

行政处罚

对未经许可进出口种子及进出口假、劣种子或者属于国家规定不得进出口种子的行政处罚

16

****

行政处罚

对抢采掠青、损坏母树或者在劣质林内、劣质母树上采种的行政处罚

17

****

行政处罚

对非法转让草原的行政处罚

18

****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使用草原的行政处罚

19

****

行政处罚

对非法开垦草原的行政处罚

20

****

行政处罚

对违规在草原上采挖植物或者从事破坏草原植被活动的行政处罚

21

****

行政处罚

对违反规定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破坏草原植被的行政处罚

22

****

行政处罚

对违反草畜平衡规定的行政处罚

23

****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在草原上野外用火或者进行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未取得草原防火通行证进入草原防火管制区的行政处罚

24

****

行政处罚

对草原防火未采取防火措施、未安装防火装置、丢弃火种、不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规程和未按照规定用火的行政处罚

25

****

行政处罚

对未建立或者未落实草原防火责任制的行政处罚

26

****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程序引种或者调运种子的行政处罚

27

****

行政处罚

对种子生产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委托生产、代销种子未按规定备案的行政处罚

28

****

行政处罚

对销售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及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的行政处罚

29

****

行政处罚

对侵占、破坏种质**及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的行政处罚

30

****

行政处罚

对为境外制种的种子在国内销售或者从境外引进林木种子进行引种试验的收获物

作为种子在境内销售的行政处罚

31

****

行政处罚

对销售、供应未附具质量检验合格证、检疫合格证的种苗的行政处罚

32

****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假种子的行政处罚

33

****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行政处罚

34

****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劣种子的行政处罚

35

****

行政处罚

对未根据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计划使用林木良种的行政处罚

36

****

行政处罚

对拒绝、阻挠(碍)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行政处罚

37

****

行政处罚

对品种测试、试验和种子质量检验机构伪造测试、试验、检验数据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行政处罚

38

****

行政处罚

对作为良种推广、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林木品种或者推广、销售应当停止推广、销售的林木良种的行政处罚

39

****

行政处罚

对假冒授权品种的行政处罚

40

****

行政处罚

对销售授权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的行政处罚

41

****

行政处罚

对引种在有钉螺地带培育的芦苇等植物或者农作物的种子、种苗等繁殖材料的行政处罚

42

****

行政处罚

对政府有关部门采取的预防、控制血吸虫病的措施不予配合的行政处罚

43

****

行政处罚

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和粮食的行政处罚

44

****

行政处罚

对森林公园管理机构未建立护林防火组织,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设备,划定禁火区和防火责任区,设置防火标志牌,且拒不纠正的行政处罚

45

****

行政处罚

对未按森林公园发展规划擅自在森林公园内兴建工程设施的行政处罚

46

****

行政处罚

对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拒绝监督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政处罚

47

****

行政处罚

****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采石、挖沙等活动的行政处罚

48

****

行政处罚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活动成果副本的行政处罚

49

****

行政处罚

****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行政处罚

50

****

行政处罚

对****自然保护区界标的行政处罚

51

****

行政处罚

对破坏和侵占森林防火通道、标志、宣传碑(牌)、瞭望台(塔)、隔离带等设施设备的行政处罚

52

****

行政处罚

对森林防火期内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或其他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的行政处罚

53

****

行政处罚

对森林防火期内,经批准在森林防火区进行野外生产性用火未采取必要防火措施的行政处罚

54

****

行政处罚

对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行政处罚

55

****

行政处罚

对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的行政处罚

56

****

行政处罚

对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行政处罚

57

****

行政处罚

对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行政处罚

58

****

行政处罚

对森林防火区内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行政处罚

59

****

行政处罚

对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行政处罚

60

****

行政处罚

对擅自移动或者破坏野生植物保护设施、保护标志的行政处罚

61

****

行政处罚

对破坏野生植物生长环境的行政处罚

62

****

行政处罚

对在禁采区、禁采期和封育期内采集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行政处罚

63

****

行政处罚

对大熊猫借展期间借出方或者借入方违反规定的行政处罚

64

****

行政处罚

对非法加工、利用、转让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或者邮寄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产品的行政处罚

65

****

行政处罚

对收购无证猎捕的野生动物的行政处罚

66

****

行政处罚

对猎捕、买卖国家和省保护的益鸟,或者在人口聚居区捕捉猎杀鸟类、采集鸟卵、捣毁鸟巢的行政处罚

67

****

行政处罚

对外国人未经批准在中国境内对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标本采集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的行政处罚

68

****

行政处罚

对伪造、变造、买卖、转让、租借有关证件、专用标识或者有关批准文件的行政处罚

69

****

行政处罚

对违法从境外引进野生动物物种的行政处罚

70

****

行政处罚

对以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政处罚

71

****

行政处罚

对进行开矿、修路、筑坝、建设外,****自然保护区域规定、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行政处罚

72

****

行政处罚

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采集、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者未经批准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的行政处罚

73

****

行政处罚

对非法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行政处罚

74

****

行政处罚

对擅自移栽胸高直径 10 厘米以上活立木,或擅自移栽并已将其栽种的行政处罚

75

****

行政处罚

对长江水源涵养林体系的林木进行皆伐的行政处罚

76

****

行政处罚

对采伐和损害长江水源重点保护地区植被的行政处罚

77

****

行政处罚

对非法购买古树名木或天然原生珍贵树木,擅自移栽天然原生珍贵树木,或擅自移栽致使天然原生珍贵树木死亡的行政处罚

78

****

行政处罚

对无故不履行植树义务,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行政处罚

79

****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将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改变为其他林种的行政处罚

80

****

行政处罚

对临时占用林地修建永久性建筑或期满一年后未恢复植被或林业生产条件的行政处罚

81

****

行政处罚

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政处罚

82

****

行政处罚

对采伐林木的单位或者个人没有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行政处罚

83

****

行政处罚

对擅自开垦林地的行政处罚

84

****

行政处罚

对在幼林地砍柴、毁苗、放牧造成林木毁坏的行政处罚

85

****

行政处罚

对毁坏森林、林木(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行政处罚

86

****

行政处罚

对非法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的行政处罚

87

****

行政处罚

对违法伪造、变造、买卖、租借采伐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88

****

行政处罚

对滥伐林木的行政处罚

89

****

行政处罚

对盗伐林木的行政处罚

90

****

行政处罚

对不按要求处理被污染的包装材料,运载工具、场地、仓库的行政处罚

91

****

行政处罚

对违反规定,不在指定地点种植或者不按要求隔离试种,或者隔离试种期间擅自分散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行政处罚

92

****

行政处罚

对未依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行政处罚

93

****

行政处罚

对违法将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放生、丢弃的行政处罚

94

****

行政处罚

对违反植物检疫规定,引起林业有害生物疫情扩散的行政处罚

95

****

行政处罚

对未依规定调运、隔离试种或者生产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行政处罚

96

****

行政处罚

对用带有危险性病虫害的林木种苗进行育苗或者造林的;发生森林病虫害不除治或者除治不力,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灾的;隐瞒或者虚报森林病虫害情况,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灾的行政处罚

97

****

行政处罚

对违反规定,试验、生产、推广带有植物检疫对象的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或者在非疫区进行检疫对象活体试验研究的行政处罚

98

****

行政处罚

对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行政处罚

99

****

行政处罚

对损坏森林公园内林木,在森林公园禁火区吸烟或用火,乱刻乱画、污损森林公园内设施,在森林公园内不按指定地点经营的行政处罚

100

****

行政处罚

对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采石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行政处罚

101

****

行政处罚

对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张贴商业广告的;举办大型游乐等活动的;改变水**、水环境自然状态的活动的;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的行政处罚

102

****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在进行开矿、修路、筑坝、建设外施工过程中,对周围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和地形地貌造成破坏的行政处罚

103

****

行政处罚

对个人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行政处罚

104

****

行政处罚

对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同意采集物种标本、野生药材和其他林副产品的行政处罚

105

****

行政处罚

对在风景名胜区内非法占用风景名胜区土地;在禁火区域内吸烟、生火;攀折树、竹、花、草;敞放牲畜,违法放牧的行政处罚

106

****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风景名胜区内项目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擅自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一般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107

****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风景名胜区内项目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擅自在风景名胜区内经营重大项目的行政处罚

108

****

行政处罚

对取得风景名胜区项目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改变或者超过合同约定的经营地点、范围、期限和收费标准等进行经营的行政处罚

109

****

行政处罚

对取得风景名胜区项目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重大项目改变或者超过合同约定的经营地点、范围、期限和收费标准等进行经营或者擅自停业、歇业的行政处罚

110

****

行政处罚

对进入风景名胜区内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未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或者未在规定的地点停放、停泊的行政处罚

111

****

行政处罚

对在景物、设施上刻划、涂污或者在风景名胜区乱扔垃圾的行政处罚

112

****

行政处罚

对伪造林木良种证书的行政处罚

113

****

行政处罚

对在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区内砍挖林草植被及开垦、采矿、采石、挖沙等破坏植被的行政处罚

114

****

行政处罚

对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从事破坏植被活动的行政处罚

115

****

行政处罚

对违法进行营利性治沙活动,造成土地沙化加重的行政处罚

116

****

行政处罚

对不按照沙化土地治理方案进行治理的,或者经验收不合格又不按要求继续治理的行政处罚

117

****

行政处罚

对擅自开拆植物、植物产品包装,调换植物、植物产品,或者擅自改变植物、植物产品的规定用途的行政处罚

118

****

行政处罚

对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行政处罚

119

****

行政处罚

****基地进行检疫性有害生物接种试验的行政处罚

120

****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行政处罚

121

****

行政处罚

对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的行政处罚

122

****

行政处罚

对建设项目占用重要湿地,未依法恢复、重建湿地的行政处罚

123

****

行政处罚

对违法开(围)垦、填埋自然湿地的行政处罚

124

****

行政处罚

对排干自然湿地或者永久性截断自然湿地水源的行政处罚

125

****

行政处罚

对违法开采泥炭的行政处罚

126

****

行政处罚

对违法从泥炭沼泽湿地向外排水的行政处罚

127

****

行政处罚

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对湿地的保护、修复、利用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行政处罚

128

****

行政处罚

对未将猎捕情况向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的行政处罚

129

****

行政处罚

对在自然保护地、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破坏生态的行政处罚

130

****

行政处罚

对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行政处罚

131

****

行政处罚

对以食用为目的猎捕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的行政处罚

132

****

行政处罚

对以食用为目的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的行政处罚

133

****

行政处罚

对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或者依法调出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未备案的行政处罚

134

****

行政处罚

对食用或者为食用非法购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政处罚

135

****

行政处罚

对非法向境外机构或者人员提供我国特有的野生动物遗传**的行政处罚

136

****

行政处罚

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处罚

137

****

行政处罚

对擅自移动或损坏天然林保护标牌和封山育林标牌的行政处罚

138

****

行政处罚

对林草专业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瞒报、谎报、缓报、漏报,授意他人瞒报、谎报、缓报,或者阻碍他人报告传染病、动植物疫病或者不明原因的聚集性疾病的行政处罚

139

****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引进林草外来物种的行政处罚

140

****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释放或者丢弃林草外来物种的行政处罚

141

****

行政处罚

对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直接从事动物疫病监测、检测、检验检疫,动物诊疗以及易感染动物的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活动的行政处罚

142

****

行政处罚

对违规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的行政处罚

143

****

行政处罚

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林草产品的行政处罚

144

****

行政处罚

对执行林草领域己废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产品标准或执行未备案或者到期未复审的企业产品标准的行政处罚

145

****

行政处罚

对林草领域无标准生产、未按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生产或伪造、冒用企业产品执行标

准编号的行政处罚

146

****

行政处罚

对在自然保护地、禁猎(渔)区、禁猎(渔)期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未取得特许猎捕证、未按照特许猎捕证规定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政处罚

147

****

行政处罚

对在自然保护地、禁猎(渔)区、禁猎(渔)期猎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未取得狩猎证、未按照狩猎证规定猎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政处罚

148

****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者调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陆生野生动物的行政处罚

149

****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或者未持有、未附有人工繁育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副本或者专用标识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依法调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政处罚

150

****

行政处罚

对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或者专用标识出售、利用、运输、携带、寄递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者依法调出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政处罚

151

****

行政处罚

对违法生产、经营使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的行政处罚

152

****

行政处罚

对建设项目擅自占用国家重要湿地的行政处罚

153

****

行政处罚

对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行政处罚

154

****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未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的;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不再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或者不再具有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种子生产****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继续从事种子生产的;未执行种子检验、检疫规程生产种子的行政处罚

155

****

行政处罚

对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未按照规定实施后期管理的行政处罚

156

****

行政检查

对湿地的保护、修复、利用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157

****

行政检查

对经营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活动的监督检查

158

****

行政检查

对从事可能造成农用地土****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的监督检查

159

****

行政检查

对血吸虫病防治地区的林业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林业工程项目中执行血吸虫病防治技术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

160

****

行政检查

对营利性治沙活动的检查验收

161

****

行政检查

对沙化土地治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62

****

行政检查

对大熊猫国内借展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63

****

行政检查

对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等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活动的监督检查

164

****

行政检查

对职责范围内生物安全的监督检查

165

****

行政检查

****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的监督检查

166

****

行政检查

对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167

****

行政检查

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168

****

行政检查

对陆生野生动物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169

****

行政检查

对引种林业种子苗木开展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检疫监管检查

170

****

行政检查

对林木种子质量的监督检查、抽查

171

****

行政检查

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172

****

行政检查

对调入的植物、植物产品进行查证和复检

173

****

行政检查

森林防火检查

174

****

行政检查

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检查

175

****

行政检查

对森林**的保护、修复、利用、更新等进行监督检查

176

****

行政确认

古树名木认定

177

****

行政确认

林木种子采种林的确定

178

****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涉嫌破坏湿地违法活动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179

****

行政强制

代为恢复、重建建设项目占用的重要湿地;代为修复破坏的湿地

180

****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无合法来源证明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查封、扣押涉嫌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出售、加工、运输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工具、设备或者财物

181

****

行政强制

查封涉嫌实施生物安全违法行为的场所、设施;扣押涉嫌实施生物安全违法行为的工具、设备以及相关物品

182

****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违法生产经营的种子,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及运输工具等;查封违法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183

****

行政强制

代为恢复擅自移动或者毁坏的森林保护标志或林业服务标志

184

****

行政强制

代为补种树木

185

****

行政强制

代为捕回(陆生野生动物)或者恢复原状

186

****

行政强制

对违反规定调运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予以查封

187

****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来源非法的林木以及从事破坏森林**活动的工具、设备或者财物;查封与破坏森林**活动有关的场所

188

****

行政强制

对可能被转移、销毁、隐匿或者篡改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

189

****

行政强制

封存或者扣押与案件有关的植物品种的繁殖材料,封存与案件有关的合同、账册及有关文件

190

****

行政强制

代为除治森林病虫害

191

****

行政强制

****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有毒有害物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农用地严重土壤污染的,或者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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