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漯西工业集聚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化工园区气防站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6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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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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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化工园区气防站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5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8月2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Z202****8001 采购气防站全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气体检测仪、防护服、 呼吸器、急救器材等) **** ****合实验区护航路15号7号楼8层814号 971,500.00 评审总得分:92分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化工园区气防站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胡丰丽、李晓华、李朝磊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用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 号、豫招协【2023】002 号文和漯财购【2018】16 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
收费金额:16,515.5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 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方式:136****0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省**市**区孟庙镇嵩**支路与**路交叉口 MOCO新世界1#楼1幢2203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30****72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30****7278
附件(4)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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